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县政府指定的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
点(县审批办证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 根据掌握的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
行提供,不对所提供的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
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1 、 县审批办证中心为县政府指定的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点。联系电话: 5084982 ,传真号码: 5181197 ,通信地址: 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 278 号,嵊泗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202450 电子邮箱地址: xbzzx@shengsi.gov.cn 。
2 、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县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 5087998
泗,传真号码:
5081573 ,通信地址:嵊县菜园镇沙河路 348 号,邮政编码:
202450 ,电子邮箱地址:
xzfdcs@shengsi.gov.cn 。
(三)申请形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十三、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嵊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本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
请手续。
(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即可。
( 2 )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式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
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于申请要件完备的申请将于 15 个工作日(如有特殊
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 2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 3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 4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 5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价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
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表下载:
申请表(公民版)
申请表(单位版)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补正申请通知书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