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开始时间:2026-09-04
截止时间:2026-09-14
征集部门: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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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废止《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龙乡旅游业态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五政字〔2025〕22号),现将废止决定公开向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期限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4日。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单位进行反馈:
1、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五龙乡爱民路88号
2、联系电话:18868870038,联系人:何鑫南
附件1:《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docx
附近2:《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
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
2026年9月4日
欢迎您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