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巴威”台风灾后贻贝养殖扶持政策的建议方案(意见征求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2
截止时间:2026-08-05
征集部门: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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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巴威”台风灾后贻贝养殖扶持政策的建议方案(意见征求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6年8月2日-2026年8月5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联系地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43号802室,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水产养殖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02450

联系人:王琪璐

联系电话:18857090182(650182)

特此公告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6年8月1日


关于“巴威”台风灾后贻贝养殖扶持政策的建议方案(意见征求稿)

今年第9号台风“巴威”对我县贻贝养殖业造成严重冲击,东部养殖海域大面积桁地倒排、设施损毁。全县受灾养殖面积3747.5亩,涉及养殖户200余户,直接经济损失达1.82亿元。为切实帮助受灾养殖户尽快恢复生产,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保障贻贝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扶持政策建议方案。

一、扶持对象与范围

本方案扶持对象为“巴威”台风中遭受损失的合法养殖户(以下简称“受灾户”)。扶持范围限于台风中倒排、受损且持有合法承包手续的养殖桁地,具体以各乡镇核实登记的受损台账为准。

二、灾后扶持政策

(一)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推出灾后贻贝养殖专项信贷产品,适当提高授信额度。受灾户凭养民证可在指定银行享受信用贷款优惠利率(年利率2.3%),同时由财政给予全额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期限根据复产周期合理设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圈桁地每年贴息上限为2500元。自2027年起,受灾户可向乡镇申领上年度贴息,贴息金额以实际支付利息为准(涉及受损桁地约559圈,年度贴息预算约139.75万元,三年合计约419.25万元)。

灾后恢复须按照推荐的标准化指标进行桁地建设或整改(即桁地长度不超过110米,每行间距不小于4米,串间距不小于60厘米,每串长度少于2.6米,浮球均替换为新型环保浮球)。完成建设或整改后,由属地乡镇组织验收,验收通过方可享受本政策。

(二)落实灾后补助专项资金。积极争取省级渔业灾后恢复生产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养殖基础设施修复和重建。同时,安排县级财政补助资金70万元,用于对积极参与灾后贻贝抢收、收购的企业给予专项奖励,以促进减损增收。具体奖励标准和补助办法由枸杞乡制定并负责实施。

(三)完善养殖保险保障体系。一是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主动对接省渔业互保协会,优化浅海贝类养殖保险条款,将桁地及养殖设施因灾倒伏、损毁等实际损失纳入承保范围,使理赔方式更科学合理、更贴近实际,构建覆盖养殖设施全风险的综合保障体系。二是优化理赔服务流程。开通快速理赔绿色通道和24小时咨询服务专线,对受灾养殖户实行“应赔尽赔、快赔早赔”,切实加快资金到位。

(四)优化养殖伏休管理。由贻贝行业协会牵头,全面梳理现行伏季休养制度与生产周期的衔接问题,结合台风高发季节规律,在行业指导框架内合理调整休养起止时间,尽可能规避早期台风对贻贝养殖造成的损失。


关于“巴威”台风灾后贻贝养殖扶持政策的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巴威”台风灾后贻贝养殖扶持政策的建议方案(意见征求稿)》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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