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嵊泗县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3
截止时间:2026-08-03
征集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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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起草了《关于废止〈嵊泗县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6年7月24日至8月3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嵊泗县菜园镇兴海路277号4楼,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联系人:邹倩倩,联系电话:0580-5595566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6年7月23日
欢迎您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