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1-25 11:06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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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科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审计公开公正公平,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审计的重要举措来抓。现将我局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信息公开工作和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鉴于审计机关业务工作实际,信息公开要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要保证公民、法人和被审计单位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因公开不当而导致失密、泄密,从而损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公共安全,对公开事项的审核高度谨慎。需要公开的内容,由科室长提出,经分管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局领导班子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作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
二、务求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审计、合法审计的重要抓手。
二是结合业务进行信息公开。我局派出审计组进行审计执法时,必须在被审计单位就审计组人员组成情况,组长、主审和组员分工等进行书面公开,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必须全程上墙公开,并公开监督电话,局纪检组对审计组信息公开将不定期抽查。被审计单位科随时向我局纪检组举报审计组执法违法,违法审计纪律“八不准”行为。通过推行信息公开,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严肃了工作纪律,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认可。
三是公开的信息务求实用。为更好服务群众、服务被审计对象,我局公开信息不求全,但求精,公开的每一条信息都是对群众和被审计对象有实实在在的用处的。通过政务公开保证了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密切了审计和被审计对象联系,更好地推动审计事业发展。
三、成效和问题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审计执法队伍整体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依法审计理念得到深入。实行政务公开,不仅增强了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而且进一步密切了审与被审两者的关系,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素质,提高了效率。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审计信息共126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以外方式解答咨询次数35次,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高度还不够,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还不够顺畅,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三是公开载体还不够多样。
四、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此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配强力量,要组织专人负责收集信息,提炼信息;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局纪检组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提醒;
四是落实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科室、各位岗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
2011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 | 嵊泗县审计局 |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 126 |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 0 |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 0 |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 0 |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 35 |
《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342 |
行政诉讼件数 | 0 |
行政复议(次) | 0 |
公共查阅点查阅量(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