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25 19:36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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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嵊泗县公安局按照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暂行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坚持“行政依据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发挥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和完善长效化工作机制领导机制建设,调整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县委党委、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指挥中心为责任单位,其他科室为辅助单位,并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和联络人,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全局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同时,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运足现有载体,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在现有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开设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积极依托政府网站和县公安局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同时信息公开工作与县局的档案建设相结合,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档案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收集、归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加强信息公开质量,提高工作规范运作。我局坚持信息公开的规范动作,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时效和工作重点三规范。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强化监督职能,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我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三是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信息公开的要求,对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建档、对拟发布的信息建立信息台账,规范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的条数、内容和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情况进行研究安排,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具体工作协调机制、信息采集的广泛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2011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 | |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 149 |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 122 |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 41 |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 0 |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 286 |
《条例》实施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896 |
行政诉讼件数 | 0 |
行政复议(次) | 0 |
公共查阅点查阅量(人次) | 23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