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202Q/2012-23204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海洋与渔业局
 生成日期 2012-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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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02643202Q/2012-23204

  • 主题分类:

    渔业

  • 发布机构:

    县海洋与渔业局

  • 成文日期:

    201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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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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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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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和检验前置条件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2-05-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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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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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嵊泗县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前置条件

嵊泗县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除规定的签证条件外,还必须提供:

1、合法有效齐全的渔业船舶证书;

2、职务船员证书及全部船员的“四小证”;

3、由村社(乡镇渔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全部船员名单、身份证号码以及渔船齐全的安全设备证明;

4、与村社签订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嵊泗县渔业船舶检验前置条件

嵊泗县渔业船舶检验除规定的检验条件外,还必须提供:

1、合法有效齐全的渔业船舶证书;

2、由村社(乡镇渔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职务船员及全部船员名单证明;

3、AIS或卫星定位终端系统证明文件;

4、救生安全消防设备放置正确,救生筏及救生圈必须刷写船名号。

本暂行办法由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