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黄龙乡“三防”工作,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黄龙乡“三防”工作预案》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预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黄龙乡三防工作预案
为提高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迅速、有效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减轻台风暴潮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黄龙乡是以岛建乡,位于我国东海东部,处东海大陆架和长江口区,是嵊泗列岛中的崎岖岛群。主岛黄龙山西北部与泗礁(嵊泗县城)隔港相望,北与花鸟、绿华相对,西南濒临岱巨洋面。主岛周围海域有许多大小不等的岛礁,如众星伴月,其中小岛有小黄龙、南鼎星、大半边、小半边、柴山、田螺山、中宝礁、外宝礁、小梅子、老鼠山、扁担山等三十六块岛屿组成,构成黄龙崎岖列岛。
黄龙乡岛屿陆地面积为6.25平方公里,除面积最大的大黄龙山(面积为5.51平方公里)住有居民外,其他岛屿均无人居住。全岛以岙建村设五个行政村,即:南港村、峙岙村、北岙村、大岙村和东咀头村。
二、“三防”重点设施防护
——海塘:全乡共有海塘三条,其中南港一条,北港两条。在台风暴潮侵袭时,相关人员需加强巡逻,随时注意过往居民的行动。(责任人:南港社区和北港社区负责人)
——码头:全乡有大小码头十余座。虽然这些码头进行过多次加固修理,但防风暴潮能力较差,相关人员需加强巡逻,随时注意过往居民的行动。(责任人:南港社区和北港社区负责人)
——船只:在风暴到来之前,相关人员要及时组织渔船及其他船只撤回避风港,准确、全面掌握船舶动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责任单位:渔农办、安全指挥监控中心、各渔业经济合作社、服务中心)
——地质灾害点:相关人员及时排摸危房和滑坡山体下方等危险地段的居住情况,做好组织转移工作。同时,准备落实避灾中心和避灾场所住房,随时接应受灾群众进入避灾场所,确保其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辖区内村、经济合作社)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三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灾组、信息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南港社区区域组、北港社区区域组、渔农业服务中心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洪光裕、李军
副组长:陈进军、韩军海、邱存安、郑 虎
成 员:曾 雷、张建波、李世兵、金 瑜、戴晓舫、夏乾峰、舒 毅、王立东、余爱国、徐存仕、邵永康、刘胜国、
袁松跃、刘国安、龚曙军、李军华、方淑君、刘秋月、张 波、徐雪君、朱央忠、王 燕、吕士波
2、“三防”办公室设在乡安监中心
办公室主任:韩军海,联系电话:13706201882
办公室副主任:夏乾峰
成 员:徐江浩、彭 林
3、监测预警组
组 长:韩军海,联系电话:13706201882
副组长:夏乾峰
成 员:徐江浩、彭 林
4、人员转移组
组 长:郑 虎,联系电话:13750724296
副组长:余爱国、邵永康、龚曙军
成 员:舒 毅、施琦玮、范军华、刘胜国、袁松跃
3、抢险救援组
组 长:曾 雷,联系电话:13706801662
副组长:李世兵
成 员:王立东、刘文杰、董 云、刘 军、鲁 含
4、宣传报道组
组 长:张建波,联系电话:13587064500
副组长:余海玲
成 员:古君芬、杨 艳、姜 超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邱存安,联系电话:13587082829
副组长:王立东(兼任三防物资管理员)
成 员:陈 燕、陈玉艳、岳双燕、王素娥
6、南港社区区域组
组 长:余爱国,联系电话:13967231057
成 员:南港社区及南港村、东咀头村干部
7、北岙社区区域组
组 长:邵永康,联系电话:13906801325
成 员:北港社区及峙岙村、北岙村、大岙村干部
四、职责任务
1、“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乡镇抗台防汛工作。台汛期间全面部署防台抗汛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台风最新情况,奔赴抗台防汛现场,并对全乡抗台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2、“三防”办公室:做好“三防”统筹工作,在抗台期间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本乡抗台抢险救灾工作的最新情况,并做到及时反应汇报,值班员要认真、及时、准确作好灾情统计工作,为总指挥和“三防”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行动依据。
3、监测预警组:掌握防汛防台防旱动态,综合情况,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根据汛情、灾情发展进行会商部署;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三防工作动态。
4、抢险救援组:组织抢险救灾队伍,接到指挥部命令后迅速到指点地点集合待命,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防台物资及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5、宣传报道组:对外发布灾害信息、汛情公报、三防工作;组织宣传报道抢险工作动态、先进事迹等;接待新闻记者,编辑相关抗灾救灾影像资料。
6、人员转移组:组织受灾群众的撤离、转移;配合后勤保障组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开展灾后防疫工作,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后勤保障组:落实调度车辆、船只、电力、通信等抢险救灾物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落实灾后补助措施,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负责三防指挥部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后勤生活保障工作及接待上级三防工作组、慰问团事宜。
8、南港社区区域组:随时与“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保持联系,组织好抢险队伍,认真做好南港社区区域的防汛抗台工作(包括渔船锚地转移、村民转移,重点设施的防护工作),加强巡视,发现险情及时给予排除,统计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
9、北港社区区域组:随时与“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保持联系,组织好抢险队伍,认真做好北港社区区域的防汛抗台工作(包括渔船锚地转移、村民转移,重点设施的防护工作),加强巡视,发现险情及时给予排除,统计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
五、山洪灾害应急响应
1、发生重大山洪灾害时,乡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策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山洪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山洪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2、山洪灾害的应急工作,乡“三防”办向县“三防”办速报后,由县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水利、建设、交通、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
3、紧急抢险救灾
乡边防派出所负责组织调动武警和“乡三防抢险小分队”,协助受灾社区、村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围困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乡自来水厂、供电所、石油站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供油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乡政府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4、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根据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农林水利局提供的山洪灾害发生实况、山洪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并要求县“三防”办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在县农林水利局等技术部门负责指导下,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和水情、汛情的监测以及山洪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
乡广播电视站和各村船管组根据县气象局提供的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乡卫生防疫站、乡环卫所负责山洪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气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防汛抗台行动方案
1、进入梅汛期,由分管副组长带队组织渔农办、安全指挥监控中心、经贸办、社会事务办人员到抗台防汛重点危险地段进行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2、县气象台发布台风信息时,安全指挥监控中心、渔农办及时通知各村、站出海船只,督促他们做好安全避风工作。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由乡“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抗台防汛命令。
(1)由“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动员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上岗到位,所有机关干部职工外出须经组长批准。
(2)机关干部职工按分组到责任区域及时通报台风最新消息,并检查落实抗台准备工作,具体是:
——通知各海塘、山塘和码头管理人员立即上岗到位,加强巡查,做好防汛抗台的各项准备工作。
——做好危房户人员转移撤离准备工作。
——各区域组把检查落实情况及抗台中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迅速及时向乡“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时:
(1)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立即到机关集中,由“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部署落实抗台任务后,迅速赶往责任区域组织抗台。
(2)乡应急小分队立即到位,待命。
(3)各社区、村、经济合作社、企事业单位应动员党(团)员和广大群众,组织抢险救灾。
(4)各区域组织居住在危房内人员转移撤离。
(5)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时,海塘、山塘、码头的值班人员和抢险人员应在台风暴潮到来之前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
(6)在通讯、交通中断的情况下,由各区域负责人自行组织防汛抗台工作,各组联络员要通过各种手段迅速把本区域的受灾情况及时上报乡“三防”办公室,再由乡“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县“三防”指挥部汇报。
(7)当本辖区遭台风袭击受重大影响时,及时上报县“三防”工作指挥部,请求有关部门支援。
5、台风警报解除后
(1)各区域组迅速开展检查,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
(2)各社区、村、经济合作社、企事业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筹集资金及时修复被毁的水利工程和码头等。
(3)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三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保证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社会和谐的大事。乡“三防”领导小组要求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服从指挥,接受“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组的检查督促,各区域组要切实负责好、管理好、协调处理好抗台中出现的问题。辖区内广大干部群众、应急小分队队员,要充分认识三防工作的重要性,齐心协力,团结协作。如发现在抗台防汛工作中未尽职责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