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1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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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县人均GDP达70846元,比上年下降11.4%,县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521元,比上年增长12.2%;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5899元,比上年增长17.9%。我县人均GDP含金量(居民收入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从上年的0.215上升到今年的0.257,提高4.2个百分点。
注:人均GDP含金量=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GDP=居民收入幸福指数
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非农人口比重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