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20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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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随着我县经济的平稳发展,全县城镇集体以上各类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明显增长,但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之间人均劳动报酬差距仍较明显,值得关注。
一、从业人员基本稳定
2010年全县城镇单位以上从业人员10631人,比上年下降1.5%。其中,在岗职工10591人,下降1.3%。
从经济类型来看,国有单位从业人员7787人,比上年增长1.5%;在岗职工7771人,增长1.9%。集体单位从业人数稳中有升,打破近年来一直处于下降趋势,单位从业人数由去年同期的392人增加到438人,同期增加46人,增长11.7%。其它经济单位从业人员急剧下降,单位从业人员数2406人,比上年同期减少323人,下降11.8%。
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组看,单位从业人员增长较快的行业是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分别比上年增长12.2%和6.0%,此两大行业涉及单位为劳动服务中心、保安服务公司、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随着其管理日益规范化和需求的增加,单位从业人员相应增加。单位从业人员下降最多的行业是采矿业和制造业,主要为大洋山花岗石有限公司采石塘口实行承包制后,工人与公司脱离了劳动关系,致使采矿业人数减少272人;制造业中由于嵊泗县华合仪表有限公司与职工解除合同,人数减少54人,全县采矿业和制造业分别减少83.4%和9.7。
二、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较快增长
2010年,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46514万元,同比增长9.3%;在岗职工工资总额46462万元,同比增长9.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561元,增长11.3%。
在各种经济类型中劳动者报酬较快增长,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其他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显著提高。其中,国有单位仍是推动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较快增长的主力军,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38042万元,比上年增长11.3%,在岗工资总额38012万元,同比增长11.5%;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852万元,同比增长8.6%,在岗职工工资总额852万元,同比增长7.7%;其他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7614万元,同比增长0.5%,在岗职工工资总额7599万元,同比增长0.5%。
推动全县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阳光工资政策的实施。我县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单位个人收入分配,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对在职人员中原有的固定收入、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考核奖、岗位津贴、季度奖、增收节支等其他奖金重新进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的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标准,自2010年1月1 日起开始执行,并于2010年12月一次性补发了规范后的全年津补贴。二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也于2010年12月发放了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奖人均7400元。
三、劳动工资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县总体经济发展形势看,全县经济健康发展,运行活力不断增强,劳动者报酬逐步上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从劳动报酬结构分析依然存在着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不同经济类型间、不同行业间工资差距仍较明显。我县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国有单位低28570元,其他经济单位比国有单位低16924元,形成这种分配格局的主要原因是集体经济单位和其它经济单位大多数为传统产业,其生产规模、技术含量、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均相对较差,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经济效益低下,从而导致从业人员收入水平较低。在国民经济19个行业中金融业依旧领先,人均报酬仍高于各行业,其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4987元;其次是教育66480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64847元,而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业等在各大行业中平均工资较低,分别为14775元、16228元和18600元,最高和最低劳动报酬相差602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