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41F/2012-23341 | ||
组配分类 | 乡镇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嵊山镇 |
生成日期 | 2012-08-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41F/2012-23341
其他
嵊山镇
2012-08-24
嵊政〔2012〕77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2-08-2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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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嵊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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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文件精神和省、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将《嵊山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嵊山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嵊山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解决食品领域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文件精神,结合嵊山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在前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基础上,根据全镇统一部署,开展全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二)具体目标
1.村、社区与监管部门配合协作,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2.发动村、社区各级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3.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和举报奖励资金设置率达到100%。
4.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100%开展整治。
5.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6.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重点
1. 重点品种:水产品、豆制品、米面制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熟食卤味、调味料酒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
2. 重点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集贸市场、水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药店(经营保健食品)。
3. 重点环节:食用水产品捕捞与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五个环节。
4. 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渔农村、旅游景点附近区域、夜排档、小餐饮和渔家乐餐饮集中的区域等。
(二)主要任务
1.食用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水产养殖投入品和海捕水产品保鲜剂使用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瘦肉精、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渔政渔监站牵头做好海捕虾保鲜粉超量使用、水产品苗种药物残留超标、水产品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等问题的整治。
2.食品流通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商场超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加大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单位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防止发生食品变质和二次污染。镇工商所牵头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问题、学校及周边食品店经营不规范问题,市场管理单位需紧密配合。
3.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整治。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四自”食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整治,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镇卫生监督站牵头做好以上工作。
4.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5.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整治。推进企业整合压点和定点资格审核清理;加大“两证两章”推行力度;规范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病害猪及其肉品的违法行为。
6.其他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进一步做好食用油质量安全的综合监管,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严厉查处使用动物屠宰下脚料、废弃油脂等提炼食用油的行为;查处食用油流通环节非法勾兑、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行为;清理规范豆芽菜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集中消毒餐饮具安全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市场销售的贝壳类等水产品暂养的监管,杜绝二次污染;加大水产品收购船只违规添加保鲜剂、添加剂的查处力度。
三、组织领导和进程安排
(一)领导小组
成立嵊山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沈武斌
副组长:王昆辉 郑志华 何英俊
成 员:郭 波 孙 兵 陈平国 陈跃波 陈 代
刘嘉励
(二)进程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为年7月15日至。
1.月5日镇政府召开全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并下发《关于印发嵊山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百日行动。
2.8月中下旬,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百日行动中期自查并迎接上级督查;
3.10月上旬,各部门报送百日行动工作小结,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迎接上级考核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次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好,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强化协同,严格全程监管。各监管部门在整治期间,要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抽检力度。要统筹协调,强化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集中力量推进百日行动各项任务。
(三)督促引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档案、监管信用档案和红黑榜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向社会作出诚信守法的承诺。开展全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依法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四)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知情人员积极举报。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五)督查指导、落实监管责任。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监督指导,掌握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六)规范及时报送信息。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百日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在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