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5X7/2013-22420 | ||
组配分类 | 乡镇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洋山镇 |
生成日期 | 2013-06-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5X7/2013-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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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山镇
201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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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3-06-06 15:26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洋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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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海运企业、运输船舶:
为迅速、及时、有序地做好运输船舶海上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提高救助能力,努力把灾害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目前洋山镇拥有的海运船舶数量、分布及构成情况,特制订《洋山镇运输船舶海上应急救援预案》。现将本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6日
嵊泗县洋山镇运输船舶海上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运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洋山的社会稳定,促进洋山经济发展,特制订洋山镇运输船舶海上应急救援预案,以应对突发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抢险施救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适用范围、对象、事故性质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洋山镇所属的运输船舶,在海上、港口遭遇的各类海损事故或特发性的灾害天气所造成船舶、人员损失的应急事件。
二、应急救助遵循的原则
1、以全力抢救运输船舶船员生命财产为根本原则,本着一切有利于抢险救助、有利于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为原则。
2、为保证及时迅速地开展有效的抢险救灾工作,应本着就地、就近开展自救和互救的救助原则。
3、参与应急救助的各有关单位及船舶应严格遵循预案规定,各司其职,服从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应急组织机构由镇政府和各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总指挥洋山镇镇长郭松芳、副总指挥洋山镇副镇长毛军、公安分局副局长徐海洋、上海洋山港海事处大洋海事处主任龚辉、江山海运公司总经理张跃,成员由洋山港航检查站裴波涛、洋山边防派出所吴季春、洋山镇政府李波、江山海运公司张亚龙、嵊泗鑫盛海运公司高仁良、正和海运公司郑国忠等组成。
总指挥:全面负责抢险施救工作的指挥。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搞好抢险施救及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工作,组织协调抢险人员和施救船舶。
各成员应听从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命令,做到随叫随到,到达现场后,积极开展施救工作,尽一切力量减少事故损失。
四、应急反应工作程序
1、应急事件报告
船舶一旦出现险情应立即向镇抢险指挥中心报告详情,其次呼叫就近船舶开展互救,同时报告海上110或就近海事12395。
镇抢险指挥中心在收到应急求救信息后,立即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到施救指挥中心作现场指挥,并按事件的紧急情况向县政府上报具体情况。
2、救助信息联络
应急反应的信息沟通直接影响着行动的成败和效果。出现险情船舶要利用船上一切通讯设备与镇抢险指挥中心保持联络,随时向镇抢险指挥中心报告本船情况。镇抢险指挥中心在收到应急事件报告时,尽力争取和维持与事件对象的信息联络,在应急反应处理期间必须始终保持通信联络和畅通,随时通报、交换有关信息。镇抢险指挥中心联络方式如下:
(1)甚高频联络均为08频道。
(2)值班中心:5053636(镇安管站)、5051989(江山海运公司)、5088327(鑫盛海运公司)5051928(正和海运公司)
(3)洋山镇政府值班室:5051839(24小时值班)
(4)洋山港海事VTS值班室:021-58071354(24小时值班)
(5)洋山港航检查站:5051793
(6)洋山派出所:5051456
3、抢险救助
在应急事件发生后,镇抢险指挥中心首先是积极组织开展海上自救、互救工作,鼓励引导事故船舶积极进行自救;指挥引导附近船舶积极投入互救(特别是附近的本地船舶)。
根据事件的应急程度、发生地点、海况情况,迅速调动自身的救助力量投入应急救助行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调动专业和社会资源参与海上搜救;及时研究应急对策,应先图救人,后考虑保财产。
4、调查处理
在组织做好应急救助等的同时,还要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要查清事故经过、人员伤亡程度、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及事故责任者,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的整改措施,形成文字报告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责任人要报请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