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41F/2013-22364 | ||
组配分类 | 乡镇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嵊山镇 |
生成日期 | 2013-08-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41F/2013-2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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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山镇
2013-08-26
嵊政〔2013〕110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3-08-2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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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嵊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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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社、渔业生产单位:
自我镇8月1日拖虾生产开捕以来,连续发生多起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现通报如下:
1、2013年8月7日凌晨1时30分左右,我镇前卫村浙嵊渔06867船潘卫士单位在186海区9小区拖虾作业时,因起网操作不慎,造成船上雇佣船员高国海落水,虽经船上船员积极营救,终因浪大天黑致使船员高国海失踪。
2、2013年8月8日早上5时20分左右,我镇民富村浙嵊渔06901船魏存宽单位在187海区7小区从事拖虾作业时,由于拖虾网下纲拖住淤泥无法起网,将渔绳直接系扣在起网机上,因风大浪高受力严重,造成起网机整体断裂,反弹后的绳索打在船员魏士波头部,起网机压过其上身,致使魏士波鼻梁、头部、手臂、肋骨多处骨折,人员当场昏迷。后通过12395上海搜救中心直升机运送到普陀人民医院后脱离危险。
3、2013年8月16日凌晨0时10分左右,我镇前卫村浙嵊渔06806船方伟军单位在178海区2小区拖虾作业时,由于驾驶人员疲劳加上北斗和AIS故障,致使06806船船头撞上正在行驶的巴拿马籍外轮,造成船头严重变形。
事故原因分析:浙嵊渔06867船船员落水失踪事故主要是该船船长和船员安全意识不强,船长不参加渔业安全生产“面对面”教育和应急救助演练观摩,在恶劣天气作业时不穿救生衣,船上应急救助不力,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设备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投入使用。
浙嵊渔06901船员受伤事故,是由于06901船船长、船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规野蛮操作以及船员疲劳作业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浙嵊渔06806船同外轮碰撞事故,是由于该船船员疲劳驾驶、疏于值班瞭望造成的,同时船长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对发生故障的北斗卫星系统和性能下降的AIS设备未能及时进行维修,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根据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嵊山镇全面提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将浙嵊渔06867船列入C类重点监管,对浙嵊渔06901和06806列入B类指导管理。并依据《嵊泗县渔业船舶违反渔业安全生产法规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船长(船东)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对浙嵊渔06867船长潘卫士扣30分,对浙嵊渔06901船长魏存宽、浙嵊渔06806船长方伟军各扣20分。
同时,在开捕前我镇会同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和嵊山渔政渔监分站对在嵊山渔港内的所有渔船进行了登船大检查,也发现了一系列共性问题:一是部分渔船修理后驾驶台前的起网机开关未能及时标识明显的“开”和“关”标记;二是部分渔船气胀救生筏放置位置被护栏阻挡,影响安全施放;三是较多渔船救生圈、救生衣、灭火器等安全救生设备放置位置不当,紧急情况下不能第一时间发挥应急作用;四是个别渔船后驾驶台及后吊杆撑脚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以上问题必须引起广大渔民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接下来的渔业生产中,台风等恶劣天气将不断增多,大部分渔船又将回归到海礁一带外轮习惯航道附近生产作业,加上船长和船员经常处于疲劳驾驶和疲劳生产状态,安全隐患更加突出。
为此,我们要以上述几起渔业安全事故和6.19事故为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各社区、村社要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召开渔业安全形势分析会,及时做好安全事故的通报和渔民老大的安全生产意识宣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渔业安全防范措施。
各渔业生产单位要再一次认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渔船上安全、起重、救生、消防、通讯导航、避碰等设备开展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整改。要认真落实各项渔业安全措施,主要做好船员防落水、渔船防碰撞措施,严禁超风浪航区生产和冒险生产操作,严格执行编组生产,值班瞭望制度,提高渔业应急保障和处理能力。
希望通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确保我镇下半年渔业安全生产稳定。
嵊山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