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41F/2014-22832 | ||
组配分类 | 乡镇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嵊山镇 |
生成日期 | 2014-03-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41F/2014-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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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山镇
2014-03-05
嵊政〔2014〕21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4-03-0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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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嵊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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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嵊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嵊泗县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的通知》(嵊食安委〔2014〕2号)文件精神和省、市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嵊山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嵊山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
2、嵊山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嵊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5日
嵊山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嵊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嵊泗县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的通知》(嵊食安委〔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嵊山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全镇监督抽检不少于10批次。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四)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隐患多、风险大、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企业。
(五)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公布一批食品企业“黑名单”。
(七)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根据工作进展,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及时予以通报。
(八)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畅通96317等举报投诉渠道,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有功人员奖励资金。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水)产品种植、养殖、捕捞、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在蔬菜、水果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渔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等行为。
2、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3、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
4、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
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
6、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
7、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违法经营河豚鱼、海蛳螺等行为。
(二)重点场所及重点品种
1、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
2、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
3、冷冻食品仓库
4、屠宰场所
5、农贸市场自制食品
6、学校周边的低价劣质食品
7、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制品
8、干制水产品
根据我镇实际确定整治打击重点,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进程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月5日—),工作任务是:
1、召开会议,部署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
2、制定《嵊山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重点和要求;
3、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分工合作;
4、开展全镇食品安全大抽检工作,分析评估;
5、食品安全统一举报投诉电话规范运行。
(二)全面整治阶段(月16日—),工作任务是:
1、张贴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公告;
2、发动广大群众,通过投诉举报等形式,结合网格化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结合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巡查、督查和暗访,及时发现问题;
4、整顿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和秩序,对违规企业、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
5、对违法案件立案查处;
6、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犯罪行为;
7、公布一批食品安全“黑名单”;
8、通报典型案件,奖励有功人员;
9、开展督查指导;
10、迎接省市暗访检查。
(三)巩固总结阶段(月21日—),工作任务是:
1、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百日严打行动成果;
2、总结严打经验,查找问题不足,上报工作总结。
3、归纳提炼,报送简报信息;
4、将好的措施、做法制度化,探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建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机制。成立食品案件专门办案小组,配合县市场监管局马鞍列岛分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有效监管机制和解决办法。
(三)深挖案源线索。要通过网格信息、农民信息、广播、电视、宣传窗、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打击重点和案件线索、对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排查,加大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力度,深入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鼓励媒体参与监督等手段,寻找收集案件线索。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百日严打行动是全省全市也是我县行政体制改革后的第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的重大举措。各社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和工作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发起严打快打攻势,确保形成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二)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食用农(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分别由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和安全管理站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后,按照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纳入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由市场监管局马鞍列岛分局负责。生猪屠宰监管职责由安全管理站负责。
(三)强化协同,形成打击合力。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在行动期间要加强联系沟通,协调配合,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集中力量推进百日严打行动各项任务。公安部门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对职责重叠或模糊区域采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附件2
嵊山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一、综合组
牵头单位:镇食安办
参与单位:镇委宣传办、镇边防派出所、镇安全管理站、镇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鞍列岛分局、镇爱国卫生办公室。
职 责:负责重大行动部署、行动信息收集、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案件组
牵头单位:镇边防派出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鞍列岛分局
参与单位:镇安全管理站、镇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镇爱国卫生办公室、嵊山人民法庭、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职 责:负责指导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审理等工作。
三、宣传组
牵头单位:镇委宣传办、镇食安办
参与单位:镇边防派出所、镇安全管理站、镇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鞍列岛分局、镇爱国卫生办公室、镇广播电视台。
职 责:负责行动期间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