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花鸟岛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交通票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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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核准嵊泗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嵊景旅投〔2015〕39号)收悉。为更好地整合我县旅游资源,促进小岛乡镇旅游发展,你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嵊泗县花鸟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花鸟岛景区进行开发建设并经营管理,目前花鸟岛景区已被舟山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批准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具备对外开放营业资格。经我局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意见等定价程序,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研究决定对花鸟岛景区门票价格及配套交通票价核定如下:
一、花鸟岛景区门票价格为95元/人次。花鸟岛景区特指评定的国家3A级旅游景区,目前适宜对外开放游览区域由你公司在对外经营中公示告知游客,做到游览服务内容承诺;随着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游览区域会有所增加,你公司不得擅自提高门票价格或收取岛中其他门票;在景区门票收取中,应做好与当地被租赁业主的沟通对接工作,确保游客利益得到保障。
二、景区内配套交通票价为20元/日.客。该交通票价为乘客每日在岛内游览各景点所需陆上交通费用,不得强制游客购买。
三、门票优惠价格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游览参观点票价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09〕254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浙价服〔2012〕3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鉴于一岛一门票在我县尚属首次,如在具体门票价格执行中碰到问题,可与我局沟通联系。
以上核定门票价格和景区内配套交通票价自2016年5月10日起执行。你公司在对外经营活动中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在售票处以公告形式标明门票价格、景区内交通票价、服务承诺、优惠对象、优惠幅度等内容,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