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浙江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11330922090963010M/2017-22243 |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10-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17-22243
政府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
2017-10-19
嵊党政办发〔2017〕158号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17-10-19 15:4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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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创建浙江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邵 雷 县长
副组长:徐嵊军 副县长
成 员:唐平波 县发改局局长
罗奇辉 县财政局局长
洪旗明 县住建局局长
王伟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洪光裕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局长
周明明 县旅游委主任
叶信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虞海军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局长
朱云飞 菜园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郑 虎 嵊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翁 宇 洋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柴船型 五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傅立波 黄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明明 枸杞乡人民政府乡长
邵晓玲 花鸟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王伟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