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90963010M/2017-22247 |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1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17-22247
政府工作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2017-10-09
嵊党政办发〔2017〕152号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17-10-09 15:0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8月8日,县政协召开九届四次常委会会议,就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协商讨论,对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协商建议。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我们对协商建议中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责任分解,请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加以研究,把相关协商建议结合到具体课题和下半年及明年工作思路中去,切实抓好落实,办公室将适时对回应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
一、关于洋山区域发展方面
1.在浙沪两省市就洋山区域开发合作签订“两个文件”、达成统一合作意愿的背景下,要继续加强与上港集团和海港集团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拿出较为完备的嵊泗方案、嵊泗建议,争取合作成果早日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县洋管委;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2.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统筹考虑大洋区块的发展方向,协调各方力量,促进合作项目向大洋延伸,防止出现大洋区块的边缘化。(牵头单位:县洋管委;配合单位:洋山镇)
3.从我县产业结构和税收结构现状出发,争取嵊泗利益最大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洋管委、县国税局)
二、关于旅游发展方面
4.提升旅游品质,要重视解决旅游发展需求旺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在充分展现我县独特海岛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加强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旅游可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旅游委)
5.规范渔家民宿有序发展,严防未批先建、批少多建、随意占用公共用地等问题的发生。(牵头单位:县旅游委,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6.对经批准而使用的公共用地,要办理相关手续,明确相关约定,避免导致长期占用或国家、集体需要使用时发生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7.完善渔家民宿的税务征收与管理,强化民宿业主的社会责任。(牵头单位:县国税局;配合单位:县地税局)
8.加强旅游交通管理,加大对外地车辆的管理和“黑车”抱团现象的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
9.延长旅游旺季加油站营业时间,以缓解加油时间等候长的问题。同时,及早考虑建设第二加油站,以防范仅1家加油站出现应急情况而无处加油问题。(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10.完善网络购票政策,科学论证进一步放开网络购票的可行性。(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关于渔业渔村方面
11.要进一步重视渔业工作,尤其要高度重视加强渔业生产的安全管理,以及渔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单位:县安监局、各乡镇)
12.要加强对全县可养殖海域及适养品种的研究,壮大养殖渔业产业。(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
13.要重视失船渔民“减船转产”后相关配套政策的跟进,进一步完善渔民养老保障政策。(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14.要努力拓宽渔民就业门路,合理引导渔村劳动力转移,提高渔民就业技能。(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15.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强化“造血”功能。(牵头单位:县精准扶贫办;配合单位: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关于招商引资方面
16.精选招商项目,在一些需要持久谈判的项目上加快洽谈进程,减少不必要的波动。要下功夫选择一些短期内能落地、效益产生快的项目。(牵头单位:县招商局)
17.注重招商项目的带动作用,形成项目的集群连锁反应,善招一些“引得进、留得住、壮得大、带的动”的企业,多招一些符合嵊泗海岛特点、利于嵊泗长远发展的项目。(牵头单位:县招商局)
18.进一步形成招商工作合力,发挥部门联合招商的组团效应,完善招商奖励办法,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招商工作。(牵头单位:县招商局)
五、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方面
19.常态化打击“两非车辆”,增强对“两非车辆”的管控力,切实防止反弹现象发生。要将“两非车辆”打击工作与城乡交通治理相结合,将“两非车辆”打击工作成效体现在城乡环境的更新上,体现在城乡品位的提升中。(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长效化整治城乡环境,建立健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的巡查力度。(牵头单位:县国卫办;配合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
21.要从提升城市品质出发,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东海路两侧下水道废气排放污染整治等工作,严防店面占道经营、摊贩违规设点等问题。(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22.加快推进老中心渔港的规划论证,谋划好老中心渔港滨港大道建设,解决好老中心渔港周边脏乱差等问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23.积极推进蓝色海湾综合整治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落地。(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六、关于社会民生事业方面
24.考虑部分老年群体对高端养老场所的强烈需求,做好群众对高端养老意愿的调查,合理布局高端养老场所,实现老年群体对高端养老和普通养老的多重选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25.重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制约机制,促使开发商履行相关责任,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监督指导,定期了解物业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菜园镇)
26.对公司化运营停车收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挥优处、查找不足,逐步规范停车收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七、关于队伍建设方面。
27.完善工作机制,打破分配体制的“大锅饭”,真正让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实惠、有地位。(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督考办)
28.加强对政府部门执行力的监管,尽量避免政府重大项目推进缓慢、超概算现象的屡屡发生。(牵头单位:县督考办,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29.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各部门)
30.要继续加大人才工作力度和政策扶植,引导和鼓励嵊泗籍优秀人才回归,实现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对扎根嵊泗工作的特殊专业人才和紧缺人才,在职称聘任上尤其对已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要适当放宽政策,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人才办;配合单位:县编委办、县人力社保局)
31.要着眼县域开放合作日益扩大的趋势,注重对涉外事务人才的培养使用,做好全县具有国际贸易知识、外语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大型国际会议经验等人才的摸底备案工作,建立涉外事务人才库和涉外事件应急平台,组建涉外事件应急小分队。(牵头单位:县人才办;配合单位:县外侨办)
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