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90963010M/2017-22382 |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17-22382
政府工作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2017-03-15
嵊党政办发〔2017〕26号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17-03-15 16:0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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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要求,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的健身排舞赛事将于4月25日—27日在我县举行。为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赛事圆满成功,县政府决定成立承办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健身排舞)赛事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现将筹委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邵 雷 县长
执行主任:徐嵊军 副县长
副 主 任:徐海东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勇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委 员:唐 春 县新闻办主任
邱存安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全康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白羽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严燕芬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益宾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白 峰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余文斌 县卫计局副局长
洪映雪 县旅游局副局长
陈 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志燕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章军辉 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朱元刚 县新闻传媒中心总编
石华辉 团县委副书记
韩 娜 菜园镇宣传委员
曾红艳 县气象局副局长
裴依军 国网嵊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筹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白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电话:5084462,13957237980,667980)
附件: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健身排舞)赛事筹备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健身排舞)赛事筹备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委县政府办:负责赛事总协调。
2.县新闻办:负责联系市新闻办、县外媒体及对外宣传。
3.县教育局(嵊泗中学):负责落实比赛场地(嵊泗中学室内体育馆、阶梯报告厅,25日下午、26日全天);落实引导员25—30名。
4.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赛事期间,比赛场地周边的安全保卫及交通秩序维护。
5.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赛事筹办所需经费。
6.县住建局:负责落实望海广场项目建设,提供望海广场管理房用于赛事更衣室,以及赛事期间望海广场及四周的环卫清理。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赛事相关人员、车辆进出岛的票务。
8.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赛事筹备方案制定,加强与上级体育部门联系对接赛事相关工作;负责比赛场地、氛围布置等工作;负责赛事接待等保障工作。
9.县卫计局:负责赛事期间医护保障工作,落实救护指定医院,并指派医护人员2名负责赛场医护保障(26日下午嵊泗中学体育馆,26日晚望海广场)。
10.县旅游局:负责提供嵊泗旅游宣传资料500份(赛前10天落实)。
1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赛事期间各参赛队集中住宿地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监督工作(丰华国际大酒店、华侨饭店)。
1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赛事期间城区市容市貌维护。
1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落实赛事所需的车辆及重要嘉宾的接待工作。
14.县新闻传媒中心:负责赛前、赛中、赛后宣传报道工作。
15.团县委:负责落实青年志愿者30名,协助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颁奖礼仪小姐4名。
16.菜园镇:负责组织群众观看26日晚上的自选项目比赛。
17.县气象局:负责赛事前一周和赛事期间的气象报告。
18.国网嵊泗供电公司:负责赛事期间现场的电力保障工作(26日下午嵊泗中学室内馆、26日晚上望海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