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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0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17-22380
政府工作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2017-03-23
嵊党政办发〔2017〕30号
主动公开
暂时保留
发布时间:2017-03-23 16:1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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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县“两会”期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经审查确认立案114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经审查确认立案70件,共184件。为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办与承接
(一)实行预交办制度。各承办单位收到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县政府办)预交办的建议、提案后,要及时查收、核对并认真研究。如认为建议、提案所提问题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在交办会议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县委县政府办。经确认后,县委县政府办将视情作相应调整,承办单位不得滞留、延误或者自行转送其他单位。超过调整期限的,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要按时办理完毕。各承办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并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的办结,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并要求各承办单位在2017年6月23日以前全部办理完毕。
(三)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答复件需加载上网。
1.各承办单位将答复件寄送、抄送相关部门和人员后,同时将电子稿上报至ssdbgw@163.com。
2.答复件由各承办单位负责录入,录入后台管理系统网址,用户名为各单位文书号,录入路径:信息内容—民政互动—议案建议—人大议案—2017,找到相对应的建议,点击该建议操作栏内的“修改”,在复函栏内进行答复,保存。县委县政府办负责审核发布。
为确保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办将适时跟进,开展重点督查,并将办理结果列入部门年度工作内容考核。
二、办复与反馈
(一)对县“两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应在交办会议后3个月内办复,协办单位应在交办会议后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书面告知主办单位。因情况特殊,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完成的,必须提前向县委县政府办、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代表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协提案委)提出延期申请,说明理由(如超过办理时限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属未按时办理),经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二)承办单位在正式答复前,应加强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联系和沟通,采取走访、调研、座谈以及电话、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意见。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必须与领衔的人大代表、提案者联系、沟通。经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征求意见后,正式行文答复。在走访、调研、座谈时,主办单位应主动邀请协办单位参加。
(三)答复行文表述应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有针对性,做到有理有据、态度诚恳、文字精练、表述准确,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对建议、提案及答复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承办单位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四)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的答复,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拟稿、审核、签发、编号、缮印、用印)行文,不能以承办单位下属单位或内设机构名义行文。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分类标识,一般分为“A、B、C”三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受条件限制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用“C标明”。
(五)领衔人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建议、提案,抬头只写领衔人姓名,如xxx代表(委员),若是多人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写领衔人姓名等几名代表(委员),如xxx等x名代表(委员)。答复件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承办者)姓名和联系电话。(样式见附件)
(六)建议、提案办理须逐件答复,答复件直接寄送领衔人、附议人,同时抄送县委县政府办、县人大代表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两个单位以上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还应将答复件抄送协办单位。
(七)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督办、县政府领导领办的重点建议、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办理。主办单位将答复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办初审并报请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核签发后,以县委县政府办名义行文答复。
(八)《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直接发放并收回。
(九)领衔人对办理情况反馈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立即启动不满意件再办理程序,针对不满意情况,认真研究并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
三、总结与复查
(一)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办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于每年9底前将办理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县委县政府办、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总结内容包括办理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体会,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采纳领衔人建议改进工作的情况,取得的办理成效和社会效应(必须有具体事例)、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工作的意见等。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跟踪办理工作制度,每年10月至12月底前,应对上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对承诺的事项和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进检查,并将“回头看”情况分别报送县委县政府办、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
(三)承办单位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建议、提案办理相关材料整理立卷归档。
联系人:
县人大代表工委 卢晨雅 电话:5085912虚拟网:669112
县政协提案委 金 瑜 电话:5082238虚拟网:664920
县委县政府办 余玉儿 电话:5082749虚拟网:668505
传真:5081573
附件: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件范本
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件范本
类别标记:×类
××××××××××××文件
×××××〔201×〕×号 签发人:×××
××××××(单位名称)关于
县×届人大×次会议第××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等×名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意见)》已收悉。××××××××××××。现将建议(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答复内容)××××××××××××××××××××××××××××××。
感谢您(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单位盖章)
201×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抄送: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嵊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协办单位。
类别标示:X类
×××××××文件
××××〔201×〕×号 签发人:×××
×××××××(单位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届×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
您(贵委)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答复内容)××××××××××××××××××××××××××××××。
感谢您(贵委)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单位盖章)
201×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抄送: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浙江省嵊泗县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协办单位。
××××××××××××文件
×××××〔201×〕×号 签发人:×××
××××××(单位名称)关于县×届人大×次
会议第××号建议(意见)协办意见的答复
×××(主办单位名称):
×××代表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意见)》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我局(委、办)协助办理此建议(意见)。经研究,并与×××代表沟通,现将协办建议(意见)答复如下:
(答复内容)××××××××××××××××××××××××××××××。
以上建议(意见),供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单位盖章)
201×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抄送: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注:协办单位应在交办会议后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书面告知主办单位。
×××××××文件
××××〔201×〕×号 签发人:×××
×××××××(单位名称)
关于县政协×届×次会议第×号提案协办意见的答复
×××(主办单位名称):
×××委员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委、办)协助办理此提案。经研究,并与×××委员沟通,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答复内容)××××××××××××××××××××××××××××××××××××。
以上意见,供你们在正式答复委员时参考。
(单位盖章)
201×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抄送: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注:协办单位应在交办会议后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书面告知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