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90963010M/2017-22263 |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08-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17-22263
政府工作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2017-08-16
嵊党政办发〔2017〕120号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17-08-16 09:04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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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0号)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及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县人民政府(含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2016年12月底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是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与因上述改革而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有关规定。
二、责任分工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县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法制办审核后,提请县政府决定。
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其制定单位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的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相应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三、清理原则
清理“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要依据国务院出台的“放管服”改革措施以及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逐项研究梳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使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国务院的改革决策相抵触的,或与根据国务院的改革决策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或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要予以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与国务院改革决策不一致的,或与国务院的改革决策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或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开展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一揽子予以修改废止;对拟进行全面修订的,要明确修改时间进度。坚决杜绝规范性文件存在“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要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及开展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县法制办负责做好全县清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并具体牵头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县发改局具体负责投资体制改革事项,县审招办具体负责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县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职业资格改革,县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商事制度改革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县环保局具体负责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在清理过程中,如认为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与“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或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应当提出具体清理意见、条文修改方案和修改废止的理由,按要求于2017年8月底前报送县法制办,由县法制办汇总后报市法制办。
要汇总本乡镇、本部门的清理结果。“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与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分别填报,并分别形成专门清理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清理工作报告请于2017年8月底前报县法制办。
在清理工作中,如发现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制约“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和阻碍新产业态发展的,发现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存在与改革决定或法律规定不一致、阻碍改革措施落地的,可以一并研究提出清理意见建议。
要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注重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确保清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附件:1.“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律和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
件清理意见建议表
2.“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
清理意见建议表、
3.“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建议表
4.“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县政
府直属各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5.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法律
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清理意见建议表
6.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市地
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清理意见建议表
7.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市政府
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建议表
8.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县政
府、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行政规范性
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9.舟山市地方性法规目录
10.舟山市人民政府规章目录
11.嵊泗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清理意见建议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 法律、行政法规名称 | 废止或修改建议 | 修改方案 | 清理理由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修改建议需明确法律或行政法规具体修改条款。
2.修改方案需明确法律或行政法规具体条款应如何修改。
3.若未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无。
附件2
“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清理意见建议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 地方性法规、规章名称 | 废止或修改建议 | 修改方案 | 清理理由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修改建议需明确法律或行政法规具体修改条款。
2.修改方案需明确法律或行政法规具体条款应如何修改。
3.若未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无。
附件3
“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建议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保留、修改或废止的建议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清理文件数量 | 处理结果 | 数量 |
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已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
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清理意见建议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 法律、行政法规名称 | 废止或修改建议 | 修改方案 | 清理理由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修改建议需明确法律或行政法规具体修改条款。
2.修改方案需明确法律或行政法规具体条款应如何修改。
3.若未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无。
附件6
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
清理意见建议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 地方性法规、规章名称 | 废止或修改建议 | 修改方案 | 清理理由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修改建议需明确法律或行政法规具体修改条款。
2.修改方案需明确法律或行政法规具体条款应如何修改。
3.若未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无。
附件7
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
文件清理意见建议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保留、修改或废止的建议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8
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清理文件数量 | 处理结果 | 数量 |
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已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
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9
舟山市地方性法规目录
序号 | 地方性法规 | 文号 |
1 | 舟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 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四号 |
2 | 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 | 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七号 |
附件10
舟山市人民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 | 政府规章 | 文号 |
1 | 舟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 | 舟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 |
2 | 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暂行办法 | 舟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 |
附件11
嵊泗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2017年清理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文号 |
1 | 嵊泗县企业终止后离退休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险有关事项处理暂行办法 | 嵊政〔1995〕34号 |
2 | 嵊泗县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若干办法 | 嵊政〔2003〕104号 |
3 | 关于渔农村和城镇失业无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意见 | 嵊政〔2003〕129号 |
4 | 嵊泗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 嵊政发〔2004〕13号 |
5 | 嵊泗县困难群众分层分类救助实施办法 | 嵊政发〔2005〕17号 |
6 | 嵊泗县拥军优属若干规定 | 嵊政发〔2005〕18号 |
7 | 嵊泗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试行) | 嵊政办发〔2005〕12号 |
8 | 进一步完善我县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 嵊政办发〔2005〕38号 |
9 | 关于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 | 嵊政办发〔2005〕56号 |
10 | 嵊泗县野外用火管理办法 | 嵊政办发〔2005〕66号 |
11 | 嵊泗县菜园镇地区私人建房规划审批办法 | 嵊政发〔2006〕14号 |
12 | 嵊泗县贯彻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实施办法 | 嵊政发〔2006〕15号 |
13 | 嵊泗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 | 嵊政办发〔2006〕10号 |
14 | 嵊泗县农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 嵊政办发〔2006〕87号 |
15 | 嵊泗县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 嵊政办发〔2006〕91号 |
16 | 嵊泗县重点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实施细则 | 嵊政办发〔2007〕39号 |
17 | 嵊泗县风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 嵊政办发〔2007〕50号 |
18 | 嵊泗县坟墓拆迁实施办法 | 嵊政办发〔2007〕113号 |
19 | 嵊泗县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 | 嵊政发〔2008〕21号 |
20 | 关于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通知 | 嵊政办发〔2008〕62号 |
21 | 嵊泗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 嵊政办发〔2008〕104号 |
22 | 嵊泗县饮食业旅馆业娱乐业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实施办法 | 嵊政办发〔2009〕21号 |
23 | 嵊泗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 | 嵊政办发〔2009〕80号 |
24 |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嵊政发〔2010〕1号 |
25 | 嵊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 | 嵊政办发〔2010〕54号 |
26 | 嵊泗县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意见 | 嵊政办发〔2010〕71号 |
27 | 嵊泗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细则 | 嵊政发〔2011〕12号 |
28 | 嵊泗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 嵊政发〔2011〕22 |
29 | 嵊泗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嵊政办发〔2011〕2号 |
30 | 嵊泗县大桥管理暂行办法 | 嵊政办发〔2011〕41号 |
31 | 关于加快推进马鞍列岛现代渔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 嵊政办发〔2011〕48号 |
32 | 关于贯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 | 嵊政发〔2012〕15号 |
33 | 嵊泗县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试行) | 嵊政办发〔2012〕76号 |
34 | 嵊泗县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办法(暂行) | 嵊政办发〔2012〕117号 |
35 | 嵊泗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 嵊政发〔2013〕8号 |
36 |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 | 嵊政发〔2013〕13号 |
37 | 嵊泗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嵊政发〔2013〕21号 |
38 | 嵊泗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办法 | 嵊政发〔2013〕23号 |
39 | 嵊泗县重大招商项目决策程序管理办法 | 嵊政发〔2013〕27号 |
40 | 关于促进水产制冷行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 嵊政发〔2013〕28号 |
41 | 关于完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嵊政办发〔2013〕35号 |
42 | 关于完善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嵊政办发〔2013〕36号 |
43 | 嵊泗县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 嵊政办发〔2013〕39号 |
44 | 规范中小学生课外教育培训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 嵊政办发〔2013〕74号 |
45 | 嵊泗县投资项目预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 嵊政办发〔2013〕81号 |
46 | 关于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 嵊政办发〔2013〕83号 |
47 | 嵊泗县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实施方案 | 嵊政办发〔2013〕90号 |
48 | 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 | 嵊党政办发〔2013〕24号 |
49 | 嵊泗县泗礁本岛渔家宾馆(民宿)建设审批管理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3〕34号 |
50 | 关于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 | 嵊党政办发〔2013〕62号 |
51 | 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通知 | 嵊党政办发〔2013〕77号 |
52 | 嵊泗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3〕81号 |
53 |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嵊政发〔2014〕22号 |
54 | 嵊泗县县级生猪养殖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4〕1号 |
55 | 嵊泗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试行) | 嵊党政办发〔2014〕8号 |
56 |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嵊党政办发〔2014〕119号 |
57 | 嵊泗县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规范管理操作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4〕141号 |
58 | 嵊泗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4〕142号 |
59 | 嵊泗县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试行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4〕143号 |
60 | 嵊泗县国有企业用工编制化管理试行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4〕144号 |
61 | 嵊泗县国家卫生县城管理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4〕168号 |
62 | 嵊泗县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4〕216号 |
63 | 嵊泗县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嵊党政办发〔2014〕220号 |
64 | 关于加快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嵊政发〔2015〕14号 |
65 | 嵊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 嵊党政办发〔2015〕56号 |
66 | 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嵊党政办发〔2015〕108号 |
67 | 嵊泗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5〕120号 |
68 | 关于嵊泗县生计渔业转型的指导意见 | 嵊党政办发〔2015〕122号 |
69 | 嵊泗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5〕123号 |
70 | 关于进一步规范渔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 | 嵊党政办发〔2015〕130号 |
71 | 嵊泗县渔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嵊党政办发〔2015〕131号 |
72 | 嵊泗县渔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5〕132号 |
73 | 嵊泗县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5〕159号 |
74 | 嵊泗县城乡供水管理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5〕160号 |
75 | 嵊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5〕161号 |
76 | 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 嵊党政办发〔2015〕173号 |
77 | 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标准的通知 | 嵊政发〔2016〕13号 |
78 | 关于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嵊政发〔2016〕14号 |
79 | 嵊泗县征地青苗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嵊党政办发〔2016〕3号 |
80 | 嵊泗县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实施方案 | 嵊党政办发(2016)64号 |
81 | 嵊泗县城镇危旧住宅改造工作实施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6〕96号 |
82 | 嵊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 嵊党政办发〔2016〕128号 |
83 | 嵊泗县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实施方案 | 嵊党政办发〔2016〕129号 |
84 | 嵊泗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工作实施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6〕124号 |
85 | 嵊泗县外小岛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6〕146号 |
86 | 嵊泗县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 嵊党政办发〔2016〕147号 |
87 | 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 | 嵊党政办发〔2016〕158号 |
88 | 关于转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财政局《嵊泗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嵊党政办发〔2016〕161号 |
89 |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嵊党政办发〔2016〕162号 |
90 | 嵊泗县居住证量化管理实施细则 | 嵊党政办发〔2016〕163号 |
91 | 关于嵊泗县居住证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 嵊党政办发〔2016〕164号 |
序号 | 2017年清理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文号 |
1 | 嵊泗县自然灾害救助暂行办法 | 嵊政〔1998〕59号 |
2 | 嵊泗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 | 嵊政〔1999〕13号 |
3 | 关于对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实现若干优待政策 | 嵊政〔2003〕57号 |
4 | 嵊泗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 | 嵊政办发〔2004〕104号 |
5 | 嵊泗县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 | 嵊政发〔2005〕16号 |
6 | 嵊泗县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 嵊政办发〔2005〕79号 |
7 | 加快发展航运业若干意见 | 嵊政发〔2006〕31号 |
8 | 嵊泗县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若干意见 | 嵊政办发〔2007〕104号 |
9 | 嵊泗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 嵊政发〔2008〕20号 |
10 | 嵊泗县财政涉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嵊政发〔2008〕18号 |
11 | 嵊泗县乡镇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 嵊政办发〔2009〕67号 |
12 | 嵊泗县水路运输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等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 嵊政办发〔2009〕76号 |
13 | 嵊泗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 | 嵊政发〔2012〕20号 |
14 | 嵊泗县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办法 | 嵊政办发〔2013〕5号 |
15 | 关于调整嵊泗县行政区域“黄标车”限制通行范围的通告 | 嵊政发〔2015〕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