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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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嵊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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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十一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从“嵊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www.shengsi.gov.cn)查询并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8号,邮编:202450,电话:5082780)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本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在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及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利用嵊泗论坛、电视、官方微博微信、户外电子屏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重大政策动态和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

同时按照“五公开”要求,认真落实办文办会环节的信息公开。在文件起草环节,注重对公开属性的审查,对于未标注属于保密文件不得公开的,一律主动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法律顾问等列席县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9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56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9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32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通过网络申请。目前,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因涉及相关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所有依申请公开办件均未收费。

四、平台建设情况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做好政务服务网嵊泗分网的建设工作,先后实现了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办事流程,便民服务事项,责任清单,部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等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梳理县级部门事项,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县共梳理各类事项700项,其中“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679项占97.00%,负面清单21项占3.00%,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公示,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同时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一线延伸,公布7个乡镇“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801项,30个社区村“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1774项。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5号)文件精神,在12月31日前完成县属各部门和乡镇网站关停工作,并做好政务服务转移及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上线工作。

五、政策解读情况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政策起草部门作为政府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在起草政策文件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向公众公布出台的政策及相关解读,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回应关切情况

进一步整合县长信箱、12345平台等多渠道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一网接收、一网流转、一网办理”,截至12月底,共接受处理群众诉求1325件。及时回应舟山论坛、嵊泗论坛民生在线网络问政栏目群众相关诉求,内容包括村级换届选举、户外广告整治、三改一拆等。关注回应重点舆情,妥善应对涉嵊网络负面舆情,着重做好“3.19黄龙渔船倾覆”“7.10洋山渔船沉没”“城区积水”等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和处理,监测舆情走向,及时发布官方通稿,组织网宣员在部分贴文后跟帖,减少负面影响。全年共处理各类负面舆情11起,协调答复舟山论坛网络问政10件。

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在县住建局网站公开了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有关文件、公示和信息。在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开了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社会救助领域,建立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增加社会救助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领域,及时公布考试招生信息及收费目录清单,便于群众进一步了解查询。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推动“阳光工程”建设。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面,第一时间传递惠民利民政策法规,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利用“食安通”短信平台向广大食品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开设专栏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指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图、企业投资项目(内资)核准流程图等6项内容,及时发布109项政府投资项目批复文件。推进企业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布企业注册登记审批许可事项以及相应的办理程序、办理流程、提交的材料、经办人、审核员及办理法定工作日及承诺办理期限等,并提供相关文书下载服务。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方面:公布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

八、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

进一步明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是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下设政务公开科负责协调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党政办公室为本辖区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落实工作。建立并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注重日常考评和季度、年度考核。各部门、各乡镇也制定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对公开的内容、形式及其监督、考核等进行了规范,对所有政府文件需公开文件执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全面指导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始终加强与市中心机房网络衔接,确保市政府专网、市领导批示件网上运转系统、公文交换系统、信息报送系统、应急视频会商系统正常运行和稳定。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工作时间和精力很难得到保证。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不够规范,信息服务水平不高,对信息公开审查把关不严,出现部分不完整信息目录和信息搜索困难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强研究,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

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强化服务思维、创新思维和法治思维,坚持群众导向、正面导向和问题导向,实现重大决策预公开。继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财政预算执行、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政策执行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等执行情况公开;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监管情况公开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管理公开;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服务公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严格规范公开内容。

围绕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聚力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方面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清单管理,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单位,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加强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高度重视社会关注问题特别是热点敏感问题的回应工作,充分利用嵊泗电视台《深度关注》《热线12345》等栏目,对重大突发事件,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使主流声音和权威信息迅速广泛传播,取得主动权,提升公信力。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三)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各乡镇和县属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县政务公开科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沟通信息的职能作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过网上监测、实地督促方式,指导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监督督办,会同县督考办对经督促仍没有改进的,实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嵊泗县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29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56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9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32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9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9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0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2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66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6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