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合理建设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体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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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合理建设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体系的建议
年度: 2014
案由分类: 科教文卫方面
类别: 大会重要建议
案号: 60
议案领衔人: 刘国裕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科学合理建设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体系的建议
内容摘要:

一、  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改革的迫切性。

一是机构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本轮舟山新区机构体制改革中,分别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的三个部门整合成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目的就是要清除食品安全监管的真空地带,切实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这不仅仅是食品安全领域的全覆盖,还包括了食品安全监管手段的全覆盖,而我县食品安全的检测却如同原先食品安全分段式管理一样,存在诸多真空地带,因此检测体系的改革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改革是一体的,密不可分。

二是美丽海岛建设的重要指标。食品安全是美丽海岛建设不可缺失的一个部分,但如果缺失了验证和监控食品安全成效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又如何向县内群众和县外游客展现令人放心的食品安全保障。

三是衡量食品安全状况的重要手段。纵观食品安全法出台以来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终究只是做了大量形式上的规范化的工作,通过这几年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数据来看,真正对有毒有害食品立案查处的案件少之又少,多数案件是属于制度规范上的违法行为,也就是说防范性监管多,结果性处置少,社会对于本县食品安全的状况没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也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数据能让群众包括执法者自身解除对食品安全状况的疑惑和担忧,这就需要一个综合性检测机构,定期定向对本县食品安全状况作出较为全面和客观的评估。同时也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调整监管思路和监管方向提供最为有力的依据。

二、  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改革必需考虑的几个因素。

1)应体现依法行政原则。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检测机构的独立存在,是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工作今后发展的大方向,因此本县的食品安全检测应逐步实现第三方检测,脱离执法部门的控制进而对执法工作形成制约,营造公正、客观的食品安全检测环境。

2)应实现与日常监管的互动。当检测机构脱离执法部门而独立存在时,应避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现象,检测机构应当承担县内食品安全预警职责,利用检测数据对县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究,通过数据信息让执法者消费者经营者全面了解当前食品安全状况,为执法部门更有效地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指明方向,同时还应为监管部门提供日常监管所需的检测项目以及对外联系其他地区检测机构帮助承接能力以外检测项目的服务,将检测业务归于一个口子,提升专业技术含量,提高行政效率。

3)应着眼于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改革,不仅仅是资源的整合和机制的确立,还应根据当地经济结构的特点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所需的检测项目,这就需要加大软硬件的投入,提升检测能力水平。急需解决日常消费环节的海水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对样品保存具有较高要求而又无法出岛送检的检测项目。以目前嵊泗的食品安全检测环境来看,能够承接食品安全检测业务的机构主要是卫生部门的疾控中心和质监部门的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随着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的合并,原先开展流通、餐饮领域检测的县疾控中心已逐渐从食品安全检测领域退出,基本不再承接此类检测业务,而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主要是以检测县内渔农产品为主,对于流通、餐饮食品领域基本不涉及,可检项目非常有限,涉及初级农产品的农林、渔业部门并不具备承接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由此可见,群众最为关注的日常所需食品及初级农产品的安全检测至今已成了真空地带,而初级渔农产品及餐饮食品的检测只有在本地才能符合检测送样时限规定,不具备向外地送样的条件,这是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改革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4)应有效整合现有的检测资源。食品安全检测综合体系的构建应在现有的检测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进行整合、优化、提升,而不是重起炉灶、另行配置,以避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同时也使食品安全检测综合体系在构建过程中的人员、设备、技术方面的压力大大减轻,也可确保各项检测职能的平稳过渡。目前几家检测机构普遍存在人员技术力量薄弱、设备闲置的情况。

三、  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改革的建议。

     由于当前本县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存在散而不精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县内建立综合性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着眼于全面维护当地食品链整体食品安全,从切实解决当地食品安全实际问题出发,实施综合性检测体系的建设和整合,建议如下:

1、整合方式。整合当地食品链各相关部门的检测功能。对当前存在的农林部门、渔业部门、市监部门的检测机构进行合并和整合,包括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专项经费,各部门的日常快速检测功能依然保留,日常监管的定量检测业务均由整合后的综合检测机构承担。整合后的综合检测机构应当隶属于当前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2、经费运作。财政应加大对整合后的检测机构的资金投入,按照综合检测机构检测项目配备需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足的经费保障,包括每年有计划的检测项目的再提升。农林部门、渔业部门、市监部门在检测机构整合后应继续维持原有的上级专项检测资金的申领渠道,获得的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作为综合检测机构预算外资金统一管理,用于综合检测机构的正常运作,包括各部门检测经费保障,各部门在综合检测中心的检测业务无需另行结算,同时各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所需向高一级检测机构送检的业务也由综合检测机构统一实施,实现检测经费整体运作和核算。

3、机构职能。

1).承担县政府下达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任务,以及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检测。

2).承担全县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各行政监管部门的委托检测任务和监督检测任务;对接外地检测机构,统一安排对外送检任务。

3).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食品安全事件的技术分析和检测,包括对县外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对县内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风险环节实施技术分析,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导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依据。

4).组织有关专业实验室共同开展食品新产品的安全性评价、相关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的研究;

5).指导相关部门及基层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和检测工作。

6).根据情况可开展有偿性对外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4、项目提升。

1)建设中提升。综合检测机构的整合,目的是要解决当前检测能力薄弱的问题,因此检测机构的项目提升是改革的重点,应当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针对嵊泗海岛县的特点,对当地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的范围进行合理科学规划,也可以委派具备一定经验及技术的本地专家赴外地调研,确定综合检测机构必须配置的检测项目,应重点围绕群众菜篮子和餐桌食品安全的相关环节建立相应的检测项目,并逐步获得检测资质认证,同时结合现有的人员、设备状况,根据检测业务需求及机构职能需要,合理增配人员和设备,以确保综合检测机构的有效运作。

2)建设后提升。在综合检测中心运作过程中,通过对县外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对县内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风险环节的技术分析,适应食品安全问题的动态变化,确定需要提升的检测项目、设施设备以及技术培训。

5、建设目标。

1)基本满足各部门日常监管检测需要,日常监管检测无需出岛。

2)对接外地各权威检测机构,及时为群众热点疑难问题、区域突发食品安全问题、上级专项性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技术保障。

3)保持检测项目的动态提升,实现检测设施、试剂、人员技术的科学管理,避免出现脱节状况。

4)与各领域监管部门信息畅通、步调一致、整体运作。

 

主办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刘国裕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科学合理建设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体系的建议》收悉,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县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主要分散在3个监管部门,各自负责对各自监管领域内的食品进行检验检测。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测。原工商局的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主要以定性为主,配备快速检测箱,检测项目为8种,全年检测约12000批次,检测人员以外聘的食品安全联络员和协管员,全年所需费用8万元;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设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无在编人员。该机构主要以食品安全的定性、定量检测为主,具有食品安全检测所需的基本设备,占地面积约为300余平方米,实际从事检测人员5名,其中:3名为合同制工人,2名为原质监局在编人员兼职,全年约检测6250批次,所需费用18万元。    (二)县计量检定测试所,为原质监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内部调剂,实际从事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为2名编外人员。    (三)农林水利部门负责对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没有专门的检测机构和专职的检测人员,其中:农药残留具体检测工作由农牧林业科工作人员兼,全年约检测300批次,所需费用为8000元;瘦肉精检测具体由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兼,主要负责采样和外送(部分送原质监部门检测),全年约检测300批次,所需要费用20000元;    (四)海洋与渔业部门主要负责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海洋与渔业部门设有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农产品质检站,2家机构均未经编委批复,2站的实验室集中于县疾控中心。目前,县疾控中心用于检测病毒的设备PCR仪和理化检测的色谱仪主要是海洋与渔业部门购置的设备,同时也用于水生动物疫病检测。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占地面积约为800-900平方米,海洋与渔业部门从事检测的人员为海洋环境监测站的人员兼任。    二、我县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体系建设的具体方案    为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有效整合食品检测的技术资源,减少重复投入,在保证各部门能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责下,县委县政府已经初步制定方案,我县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体系建设提出了如下建议方案:    (一)整合机构    将县农林水利围垦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的除快速检测以外的水产品、初级农产品(包括瘦肉精)质量安全检测的职责,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的职责,县计量检定测试所的职责和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挂县计量检定测试所牌子,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相当于股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整合职责    1、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和药品安全检测的职责进行整合划入。    2、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产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检测的职责进行整合划入。    3、将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负责的除快速检测以外的水产品、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职责进行整合划入。    调整后主要职责    1、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任务;    2、承担全县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各行政监管部门的委托检测任务和监督检测任务;承担药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    3、协助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承担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检测,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分析和检测;    4、组织有关专业实验室共同开展食品新产品的安全性评价、相关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的研究;    5、配合市场准入开展技术服务,协助根据情况可开展对外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6、指导相关部门及基层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和检测工作;    7、负责建立全县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保证全县区域内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计量单位制的统一;依法对全县的计量器具执行法律规定的检定任务;    8、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校验和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检测;开展计量校准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检测任务;为计量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证。   (三)整合设备    为使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具有定量检测农药残留、药物残留、重金属残留、激素类药物、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项目检测的手段和能力,需对目前各部门的检测设备进行合理的整合。    1、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县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购置的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设备、县海洋渔业部门购置的原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和农产品质检站设备待实验室正式建成后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    2、保留县海洋渔业部门、县农林水利围垦部门日常监管中以定性为主的快速检测设备、设施,以保证日常监管的需要。   (四)整合人员    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编制3名、原剩山质监站编制2名、县个私协会核减编制2名),股级职数2名。   (五)经费保障    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的检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   (六)运行管理    1、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应按照先国家标准后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执行顺序,对检测项目是否合格作出明确判定结论。    2、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应根据相关部门检测工作要求及社会检测服务需要,在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扩展检测范围和调整检测项目,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告知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检验检测经费。    3、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与相关部门要建立样品送检机制,送检的样品由各相关部门自行采样按规范操作流程送检,确保部门送检及时检测,并及时告知检测结果;不受理不在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样品送检,相关部门可自行委托第三方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检测;相关部门的监督抽样有特殊要求时,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检验检测中心应派员参与抽样工作,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4、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应建立健全检测信息的分析、汇总、汇报制度,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相关检测检验信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信息处置和向外通报工作。    5、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要及时对检测项目进行计量认证,取得相应实验室资质认定,要建立健全样品收集、检测、质量控制、检测报告发送等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和仪器设备采购、质量技术管理、质量体系维护、人员培训、仪器设备检定和核准状态管理、项目认证等各类管理机制,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由县海洋渔业管理局牵头负责原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和农产品质检站相关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和县计量检定测试所相关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撤销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县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收回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同时核减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事业编制2名。    2、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所涉及的初级水产品、初级农产品的检测项目培训,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需根据检测业务开展的需要派员参加培训。    3、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的办公及实验用房由政府建造的集贸市场大楼中予以调剂解决。    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成立后,将最大限度的整合我县现有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并通过培养和引进专业检测人才,加大财政投入、增添检测设备、进一步提升检测水平,拓展检测范围;通过加强与执法部门的紧密配合,加大检测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跟踪监管热点,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打造安全的食品环境;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对基层食品检测站点的业务指导,向社会提供检测服务,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相信通过检验检测中心的发展建设,一定能满足我县对食品安全检测现实需要,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24日 (联系人:方军伟,联系电话:693965)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