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嵊山镇综合文体大楼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5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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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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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嵊山镇综合文体大楼的建议
年度: 2017
案由分类: 科教文卫方面
案号: 42
议案领衔人: 王彩红
附议人: 12名代表
案由: 关于建设嵊山镇综合文体大楼的建议
内容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阐述了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大政方针和目标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也是我镇“十三五”期间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嵊山镇大力发扬“百年渔场”文化品牌,不断壮大文体团队,丰富文体娱乐活动,居民的文化精神需求也日渐增强,于2015年成功创建省级文化强镇。但目前我镇的文体设施现状逐渐满足不了群众日益增长的文体活动需求,全镇没有一个室内的综合文体活动场所,都是室外露天的文化广场,群众的文体活动受到天气因素影响极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文体活动积极性。而菜园镇、枸杞乡、五龙乡等已建成功能较完备的室内文体活动场所的乡镇居民,能不受天气影响很方便的组织和参与各类文体活动,活动内容也是丰富多彩。嵊山镇建设一个室内的综合文体活动场所迫在眉睫。

为此建议:

在嵊山镇建设(改建)一幢综合文体大楼,成为嵊山镇广大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室内场所,这也是嵊山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这符合加快嵊泗文化建设,提升嵊泗文化品位,提高海岛居民生活水平和健康素质的需求,是海岛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求。综合文体大楼建成后,不仅是我镇文体活动的重要场所,更是我镇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外在体现。

1、把嵊山镇综合文体大楼建设工作作为一项为民、惠民的实事工作来抓,争取早日建成设施齐全、布局合理、贴近民众、凝聚人心的室内综合文体活动场所。

2、综合文体大楼的功能应包括办公、培训、展览、演出、艺术活动等,集文化、体育、休闲、娱乐于一体,要有较大面积的室内多功能厅用以大型的艺术活动,要有排练厅用以文体团队排演节目需要,要有用以各项培训的文化教室,还要有用以展出各项艺术活动成果的展览厅。设施方面既要有满足展览演出所需的各类影像、音频等媒体设备,还要有满足文化培训、问题排练所需的文体基础设备。


 

主办单位: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嵊泗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42号议案的答复 王彩红等12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嵊山镇综合文体大楼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我们非常感谢代表们对我县文化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议案,我们作了专题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在议案中所提到为发扬嵊山镇“百年渔场”文化品牌,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体活动需求,在嵊山镇建设(改建)一幢综合文体大楼的问题。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渔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渔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得到了明显改善。我们文化部门也先后组织实施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渔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等。在嵊山镇建设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室内场所,是嵊山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嵊山镇作为我县旅游发展区及“百年渔场”,其综合文体大楼的建设在设计和功能布局上要侧重于与当地渔俗文化特色及旅游业发展相结合。目前,该综合文体大楼已由嵊山镇人民政府牵头,建设(改建)地址已初步确定完成,建成后的功能要包括办公、培训、展览、演出等,定位要集文化、体育、休闲、娱乐于一体,并具有较大面积用于室内多功能厅、排练厅、文化教室、展览厅的布局,配备文体基础设备、媒体设备等,更好的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因此,今年我们文化部门将一如既往地配合嵊山镇共同做好综合文体大楼相关建设计划和方案,从而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促进我县文化基础设施的合理化利用。    我们再次感谢您对文化事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县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出谋划策。                                 嵊泗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6月22日   (联系人:韩依妮       联系电话:5082217)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