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实施2019年棚改区改造等计划任务的请示
嵊泗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申报2019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2018〕55号)要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我局依据《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在2019年无棚改区改造任务,预计年度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为96户。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附件1: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表
附件2:2019年棚改计划开工项目清单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