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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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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旅游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8-08-16

  • 文号:

    嵊政发〔2018〕18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失效

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发展定制旅游精品项目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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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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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扶持发展定制旅游精品项目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


关于扶持发展定制旅游精品项目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促进海岛旅游发展提质升级,加快推进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的创建,充分发挥旅游产业扶持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进一步创建嵊泗定制旅游区域品牌,加快示范引领一批吃、住、游、购、娱,特色定制旅游精品项目的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主动适应旅游需求变化,顺应“景区时代”向“目的地时代”和全域化发展的趋势,结合海岛资源特色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海岛特色旅游产品,围绕“岛生活”、“渔生活”、“海生活”、“港生活”四大生活区,打造一批个性化、定制化、主题化的小型旅游项目。争取到2020年,各乡镇示范性的定制旅游精品项目实现100%全覆盖,旅游产品个性化、特色化有显著提升,吃、住、游、购、娱旅游五要素配套有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项目要求。

1.投资规模。投资规模在1000万—5000万左右的旅游项目,外商投资项目优先引进。

2.产业引领。重点引进能优化旅游产业供给结构、弥补旅游发展短板、引领旅游发展风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项目,包括民宿综合体、乡村酒店、餐饮综合体、田园综合体、文化书店、艺术中心、体育俱乐部等。

3.融合发展。能充分利用村庄资源,引领生态发展,深入推动“旅游+”,能实施就业帮扶、产业帮扶,做到融合发展,带动村庄旅游发展。

4.项目引进。招商引进的定制旅游精品项目必须与属地乡镇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做到企业注册落地、税收落地、统计数据落地。

5.品牌建设。进一步培育提升嵊泗定制旅游区域品牌效应,招商引进的定制旅游精品项目可优先加盟,享受嵊泗定制旅游品牌运营和营销保障的优惠政策。

(二)发展重点。

1.菜园镇。金平、青沙、马关区域为菜园镇重点招商区域,重点引进乡村酒店、餐饮综合体、文创孵化园、艺术中心、文化书店、纪念品旗舰店、SPA等旅游康疗中心、水上运动俱乐部等特色业态。

2.嵊山镇。泗洲塘至满嘴头、万金山区域为嵊山镇重点招商区域,重点引进民宿综合体、乡村酒店、餐饮综合体、艺术中心、文化书店、纪念品旗舰店、SPA等旅游康疗中心、海钓俱乐部等特色业态。

3.洋山镇。大岙、大山区域为洋山镇重点招商区域,重点引进民宿及民宿综合体、餐饮综合体、文化书店、纪念品旗舰店、SPA等旅游康疗中心、户外运动俱乐部等特色业态。

4.五龙乡。会城岙、边礁岙、黄沙岙区域为五龙乡重点招商区域,重点引进民宿综合体、乡村酒店、餐饮综合体、艺术中心、文化书店、纪念品旗舰店、SPA等旅游康疗中心、海钓俱乐部等特色业态。

5.黄龙乡。峙岙村、东咀头、南港港区周边区域为黄龙乡重点招商区域,重点引进民宿综合体、餐饮综合体、艺术中心、文化书店、纪念品旗舰店、SPA等旅游康疗中心、手作俱乐部等特色业态。

6.枸杞乡。蓝色海湾、大王村区域为枸杞乡重点招商区域,重点引进民宿综合体、乡村酒店、餐饮综合体、艺术中心、文化书店、纪念品旗舰店、SPA等旅游康疗中心、海上田园综合体等特色业态。

7.花鸟乡。花鸟村北岙、灯塔村区域为花鸟乡重点招商区域,重点引进民宿综合体、乡村酒店、餐饮综合体、艺术中心、文化书店、纪念品旗舰店、SPA等旅游康疗中心、游艇俱乐部等特色业态。

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谋划培育新的重点发展区域和项目类型。

三、项目建设扶持

(一)用地保障。

1.新增建设用地项目。

一是有效落实定制旅游精品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超过2000万元,投资强度大于500万元/亩的项目,按照生态保护、节约集约、符合规划的原则,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鼓励存量工业及其它建设用地“腾笼换鸟”,优先发展定制旅游精品项目。

二是支持边远海岛的定制旅游精品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按土地综合成本,但不低于基准地价。

三是项目中属于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不改变土地现状,按现用途管理,可实施租赁,确保项目使用。

四是为确保资源和生态保护,定制旅游精品项目可以采用点状供地,道路及绿化等项目附属设施建设可按集体建设用地报批,由项目投资主体向村集体租赁并出资,村集体负责报批建设。

五是需征占用林地的,林业部门积极给予保障。

2.集体建设用地。

一是为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将存量集体建设土地用于定制旅游精品项目建设,建设项目由村集体报批建设,项目一事一议,建设方案由属地乡镇牵头,县旅游项目服务小组审核通过方可实施,如转为民宿综合体,客房总数不超过35个,客房投资强度不少于40万/间。

二是原集体建设土地上的存量房产,用于定制旅游精品项目的,应做房屋安全鉴定,符合消防等规范的方可用于招商建设。

3.宅基地租赁。

一是按照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原则,鼓励宅基地经营权流转,允许企业或个人租赁村民宅基地及房产,建设民宿综合体,民宿综合体审批应符合《嵊泗县民宿经营分类审批服务指南》要求,项目方案由县旅游委牵头,县旅游项目服务小组审核通过。民宿综合体客房总数不超过35个,建筑单体不少于4栋,客房投资强度不少于40万/间。单客房投资强度超过40万/间,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精品民宿项目,可参照民宿综合体管理。允许民宿综合体利用民宿周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环境绿化、景观构造、消防水池等配套,由项目投资主体向村集体租赁并出资,村集体负责报批建设。

二是鼓励现有的民宿,通过成立合作企业,加盟改造建设民宿综合体,民宿综合体客房总数不超过30个,建筑单体不少于4栋,客房投资强度不少于25万/间。

4.工业房产。

一是为加快嵊泗县列岛风景名胜区人居环境提升,允许位于风景名胜区管制区域的县国资存量工业、仓储房产,可通过加固、改建的方式,用于定制旅游精品项目。县国资所有的其它国有工业、仓储及其它房产可参照执行。

二是加固方案一事一议,加固必须符合建筑边线不变、面积不变的要求,由县旅游委牵头,县旅游项目服务小组审核通过。

三是改建方案应符合相关专业设计规范,改做民宿综合体,每个消防分区客房不大于14间,客房投资强度不少于40万/间。

以上所述客房投资强度系指项目投资总额平均到每个客房的投资额度。

(二)审批保障。

成立由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住建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旅游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属地乡镇等组成的旅游项目服务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定制旅游精品项目审批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四、金融及奖补

(一)融资支持。

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定制旅游精品项目融资担保体系,推行不动产抵押、权益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和门票抵押等多种形式抵押贷款,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

(二)奖励政策。

1.项目奖励。每2年评选一次特色定制旅游精品项目,对入选特色精品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被评为省级金宿、白金宿、省特色文化主题酒店(饭店)的再奖励20万元,可与上级奖励补助及其它奖励补助政策叠加。

2.财政补助。对符合定制旅游精品项目条件的民宿综合体和乡村酒店,在一定年限内,根据其据实核算、依法缴纳的各项税(费)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规定如下:民宿综合体从其实际经营启始会计年度起,第一、二年按向税务部门缴纳各项税(费)的全额予以补助,第三、四年按向税务部门缴纳各项税(费)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额予以补助,第五、六年按向税务部门缴纳各项税(费)的地方留成部分减半予以补助。乡村酒店从其实际经营启始会计年度起,第一、二年按向税务部门缴纳各项税(费)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额予以补助,第三、四年按向税务部门缴纳各项税(费)的地方留成部分减半予以补助。

3.外资优惠奖励。项目建成后,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贸区嵊泗综合事务局(招商局)联合确认的项目实际外资投入总额,根据外资实际投入额的3%进行奖励补助,由县财政资金保障兑现。

五、基础设施建设奖补

(一)旅游厕所。

定制旅游精品项目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厕所建管指南》新(改)建旅游厕所,且对公众免费开放的,通过旅游部门认定为3A、2A的,分别奖励10万、5万元。

(二)标识标牌。

定制旅游精品项目旅游标识系统设置合理,与景观及周围环境相协调,符合相关标准的分别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基础设施配套。

为支持离岛乡镇(嵊山镇、洋山镇、黄龙乡、枸杞乡、花鸟乡)的定制旅游精品项目建设,可由属地乡镇配套建设与项目运营相关的供水、排污、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具体配套总额一事一议。

六、营销扶持

运用政府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将定制旅游精品项目作为重点旅游产品积极向外推广。加大旅游新线路研发力度,支持将定制旅游精品项目纳入到高端定制旅游和跳岛游产品体系中,鼓励投资旅游专线船舶,并做定向票务服务保障。

七、其它事项

本意见由县旅游委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