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5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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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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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嵊泗县财政(地税)局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措施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本报告所涉及的数据统计期限均为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况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编制了《嵊泗县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设有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包括每个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明确,通过召开局政府信息工作会议和参加各类培训会议,学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内容、流程和规范。基本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由专门人员负责”,一级抓一级,从制度上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本局原来方案进行了完善和充实,着手制定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保密审查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同时根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操作需要,参考和设计了部分表格,明确了公开流程,便于操作和查询。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本局党政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最新财税政策、财政预决算公开等信息,让群众了解政策,支持财税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并对财税部门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是通过各种渠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除县档案馆和文化馆外,目前局内设有两个查询点,分别是位于县局机关大楼一楼的泗礁税务分局办税大厅(涉及地税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二楼的县会计核算中心大厅(涉及财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两处查询点均设有指示标牌、说明文件和电脑,可直接查询到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和各科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捷明了。同时,这些资料也一并通过县人民政府的“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engsi.gov.cn)统一对外公布。对群众来访、来电或在服务窗口提出的有关财政地税部门履行职能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都做到有问必答,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职责范围内为群众排忧解难,落实财政惠民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内容以及公开的时间、程序、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充实,努力让财税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与时俱进,依法开展,取信于民,切合实际,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方便群众,利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加大财政性资金向社会公开的力度;2.政务活动情况,财税工作动态等;3.其他情况,如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等。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我县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嵊财预〔2017〕2号),对公开主体与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根据《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及其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县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采购方式以及中标结果,均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县属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均同时在“嵊泗县招标投标网”上公开发布。
三、政策措施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政策措施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1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我局受理行政诉讼3起,行政复议2起。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按上级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化程度尚不健全。今后,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形成全员重视、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公开网络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为政府信息公开广辟渠道;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以信息促进财税工作;规范政府信息档案管理,做好信息的保存和利用工作。
嵊泗县财政(地税)局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