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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8月15日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5 09:5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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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批复文号

批准日期

原文链接

1

嵊泗县景晟贻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贻贝加工综合厂房建设项目

舟山市嵊泗县枸杞乡干斜村

嵊泗县景晟贻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嵊环建审〔2018〕09号

2018.08.14

嵊环建审(2018)09号嵊泗县景晟贻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贻贝加工综合厂房建设项目.pdf

2

嵊泗县团结贻贝养殖专业合作社贻贝加工项目

舟山市嵊泗县嵊山镇前卫村小玉湾

嵊泗县团结贻贝养殖专业合作社

嵊环建审〔2018〕10号

2018.08.15

嵊环建审(2018)10号嵊泗县团结贻贝养殖专业合作社贻贝加工项目.pdf

3

嵊泗县枸杞乡红丰水产品加工厂贻贝加工项目

舟山市嵊泗县枸杞乡后头湾

嵊泗县枸杞乡红丰水产品加工厂

嵊环建审〔2018〕11号

2018.08.15

嵊环建审(2018)11号 嵊泗县枸杞乡红丰水产品加工厂贻贝加工项目.pdf

4

嵊泗县昇盛水产有限责任公司贻贝加工项目

舟山市嵊泗县枸杞乡后头湾

嵊泗县昇盛水产有限责任公司

嵊环建审〔2018〕12号

2018.08.15

嵊环建审(2018)12号嵊泗县昇盛水产有限责任公司贻贝加工项目 .pdf

公告期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3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5085458

传真:0580-5085458

E-MAILsshb007@sina.com

通讯地址:嵊泗县东市街22号菜场5

邮编:202450

 

嵊泗县环境保护局

201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