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客运总站:
你站《关于要求重新核定沈家湾客运分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嵊客〔2017〕8号)悉。为解决分站旅游旺季客流高峰停车难的问题,你站近几年不断投资新建、租赁周边地块扩建停车场,应对旅游旺季停车难问题。鉴于沈家湾客运分站停车泊位呈现淡季空闲、旺季车位紧缺的特性,为鼓励来嵊游客在旅游旺季乘坐大中型客车,减少小型客车对有限停车资源的占用,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文件精神,从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沈家湾旅游旺季客运站场交通拥堵、停车难现状,经研究,决定对沈家湾客运分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并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中型车(含)以上车辆收费标准不做调整。
二、7月1日-8月31日期间,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允许提高1元/辆.小时,其余时段不得上浮。
三、其它规定继续按嵊泗县物价局《关于核定沈家湾客运分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嵊价〔2015〕6号)文件执行。鼓励企业在旅游淡季、车位空闲时段适当下浮停车收费标准。
四、请你单位收文后,做好明码标价及对外宣传解释工作。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