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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嵊泗县屠宰场新建工程)

发布时间:2018-09-0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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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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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嵊泗屠宰场新建工程                            

项目单位   嵊泗县财贸办公室                               

主管部门  嵊泗县财贸办公室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2018  825日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朱春富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202450


项目起止时间

2015.1.8-2016.5.18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848.07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847.83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848.07

市县财政

847.83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847.83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嵊泗屠宰场新建工程

848.07

847.83


























支出合计

848.07

847.83


三、项目绩效情况



预  期

实  际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位于嵊泗县金平乡小金鸡对面,新建屠宰场一座,总建筑面积1009 m2,主要建设屠宰车间200 m2,待宰栏216 m2,冷库288 m2,办公楼305 m2,以及购置安装生猪屠宰、冷冻、环保和质检等设备。

位于嵊泗县金平乡小金鸡对面,新建屠宰场一座,总建筑面积1009 m2,主要建设屠宰车间200 m2,待宰栏216 m2,冷库288 m2,办公楼305 m2,以及购置安装生猪屠宰、冷冻、环保和质检等设备。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1、项目实施内容绩效

(1)项目立项的目的和依据

4

4


(2)项目立项程序

4

4


3)完成任务量

4

4


4)工程质量合格率

4

4


(5)项目操作规范性

4

4


6)完成进度相符情况

4

1


 

2、功能绩效

 

(1)项目功能实现程度

5

5


(2)项目配套内容及能力

5

5


(3)项目实施后达到标准

5

5


3、社会效益

(1)社会效益

7

5


(2)环境效益

7

4


(3)可持续性影响

7

5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60

50


1、资金管理规范性

(1)预算执行与批复的相符性

5

5


(2)概算执行情况

5

5


(3)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

5

4


2、资金落实情况

(1)资金到位率

5

5


(2)资金到位及时性

5

5


3、实际支出情况

1)资金使用率

5

5


2)资金支出及时及合规性

5

5


3)建设投资增减率

5

5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40

39

综合得分

100

89

评价等级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林淑芬

注册会计师

嵊泗金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吕周兴

注册会计师

嵊泗金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徐晓彦


嵊泗金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嵊泗屠宰场新建工程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嵊泗县财政局:

根据《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嵊财绩效〔2018〕1号)要求,嵊泗县财政局于2018年7月19日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委托嵊泗金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负责并实施对嵊泗屠宰场新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嵊泗金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评价组于2016年7月30日起,通过实地抽查、核实、收集、整理、分析各项资料,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与打分,形成“嵊泗屠宰场新建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绩效评价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为大力推进“放心肉”工程,2010年7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浙政令[2010]274号)规定:定点屠宰场选址应当远离生活饮用水的地表水源保护区,并与医院、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居民集中住宅等场所保持1000m以上距离。2011年6月,浙江省商务厅会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你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放心肉”品牌连锁经营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1]62号,鼓励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向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至2010年,原泗礁本岛屠宰场随着城区规划布局的变化,现已地处居民集中住宅区,且屠宰规模小,卫生、环保等设施落后,无法满足定点屠宰要求,存在二次污染的现象。为了切实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符合省市政府关于生猪屠宰规范化要求,保证猪肉食品生产和卫生安全,让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

2012年11月3日,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嵊泗屠宰场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嵊发改 [2012]153号)。批复内容:日屠宰生猪30头,供应范围为泗礁本岛。本建筑面积1009 m2,主要建设屠宰车间200 m2,待宰栏216 m2,冷库288 m2、办公楼305 m2,以及购置安装生猪屠宰、冷冻、环保和质检等设备。工程项目总投资485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

2015年11月2日,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同意调整嵊泗屠宰场新建工程项目选址和总投资的批复》(嵊发改 [2015]162号)。批复内容:嵊泗屠宰场新建工程于2014年8月开工后,根据金鸡岙村委和部分村民意愿,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选址红线又向山岙方向进行了移动,同时由于废水、废气处理、冷库速冻、热水系统、绿化等要求提高,以致实际投资超过了原批准投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项目总投资调整为848.07万元。

二、项目执行

(一)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嵊泗屠宰场新建工程经公开招标, 嵊泗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土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工程合同造价为282.26万元。杭州康利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屠宰废水处理站废水、废气治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工程合同价78.5万元,舟山市万事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嵊泗分公司担任该项目工程的设计,监理单位为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嵊泗分公司。

嵊泗屠宰场新建工程现已建设完成屠宰场一座,总建筑面积892 .61m2,主要建设屠宰车间199.74 m2,待宰栏216.6m2,冷库、办公楼476.27m2,以及购置安装生猪屠宰、冷冻、环保和质检等设备。

嵊泗屠宰场新建工程于2014年12月1日开工建设,2017年2月 15日组织竣工初验。2017年6月开始试运行,2017年10月31日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2018年2月13日止,嵊泗县财政局已拨入项目建设资金847.83万元,同期财务支出847.83万元。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如下:

1、支付场地平整工程款46.23万元、开山平整工程款137.50万元,项目工程均已经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

2、支付嵊泗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款265.01万元,该项工程已经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

3、支付杭州康利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处理工程款78.50万元。

4、支付屠宰设备及辅助设施52.14元、高温热水热泵工程款17.33万元、冷库设备43.16万元、专变设备21.42万元。

5、绿化工程12.81万元。

6、待摊投资等173.73万元。其中:环评费4.00元、勘察费6.60万元、咨询费5.05万元、安全评估及编制费10.40万元、工程代理费5.74万元、设计费17.18万元、征地管理及补偿费60.56万元、监理费7.95万元、其他56.25元。

三、评价结论

(一)资金管理与工程建设

1、从资金的财务管理上看,项目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批等制度比较健全,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财政拨款程序规范,工程价款支付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土建工程均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

2、从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上看,该项目在基建程序上履行了立项,可研、环评、初设、招标投标,在工程管理中实行了工程建设监理,为项目工程的安全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社会效益评价

1、项目的建设,首先从选址上远离居民居住区,符合《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中规定的定点屠宰场选址要求,也符合嵊泗县总体规划,同时也减少

2、项目的建设,使生猪屠宰由机械化工厂替代手工作坊,集中检疫,让所有上市肉得到监控,有利于推动嵊泗县“放心肉”工程的具体落实,确保肉类食品卫生安全,是一项“民心工程”。

3、项目建设对废水、废气、噪声的进行处理,有效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周边影响。

(三)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嵊泗县绿岛食品服务部提供的统计表反映,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合计屠宰8138头,平均每日约24头,与批复功能相符,与以前年度屠宰量基本持平。但实际运行经费如:运输费、电费明显比以前年度增加。

评价组对照《嵊泗屠宰场新建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业务指标得分50分,财务指标得分39分,综合得分89分,总评等次优秀。

四、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1、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反映,项目尚存在标准化排放口设置不完善。

2、项目已于2018年2月完成竣工验收,资产已移交嵊泗县绿岛食品服务部使用,但相关的账户未移交,且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五、建议

1、完善规范标准化排污口及入海水排污口。

2、做好环保设施运维培训和交接工作。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和污染防治等规章制度,完善固体废物处置、废水处理设施等管理台账。

3、建议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4、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及产权登记手续。

 

附件:屠宰场新建工程评价指标.xls

 

 

嵊泗金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