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9月,嵊泗县局共受理消费投诉52件,办结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4万元。
一、按消费类型分析
受理商品类投诉22件,占总投诉量的42.31%。其中投诉较为集中的类别有:食品17件,占本类投诉的77.27%;普通商品3件,占本类投诉的13.64%;家用电器和家居用品各1件,各占本类投诉的4.55%,详见下图。

受理服务类投诉30件,占总投诉量的57.69%。其中,餐饮和住宿服务25件,占本类投诉的83.33%;旅游服务2件,占本类投诉的6.67%;维修服务、装修服务和中介服务均为1件,分别占本类投诉的3.33%。

二、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案例:关于住宿纠纷的投诉】
案情简介:鲁先生2019年8月13日来电反映:其今天中午13时到达三江码头在携程网上订了嵊泗某民宿的两间标准间一间亲子间,共计1500余元,14时其发现无法购买到船票,与店家协商退款未果,要求部门介入协调退款。希望通过中心转相关部门处理,请调查核实!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信访件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到嵊泗某民宿老板了解到,客人今天上午通过携程预订了3个房间,在携程预订网页明确告知当日房间不可取消。为了保留房间商家拒绝了别的客人,现在客人临时提出退房,当日房间已经无法推销出去,直接造成了损失,不同意退房,但是给出折中方案,可以为客人保留房间,改期入住,遭到拒绝。 最后经过工作人员对双方多次劝说,达成以下协议:1、商家同意退款50%;2、申诉人通过携程网站申请退款。 3、电话告知申诉人鲁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接受,其他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