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嵊泗贻贝加工企业健康发展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03-1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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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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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嵊泗贻贝加工企业健康发展的议案
年度: 2019
案由分类: 经济建设方面
案号: 69
议案领衔人: 彭存华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强嵊泗贻贝加工企业健康发展的议案
内容摘要:

嵊泗贻贝加工企业的发展,为全县贻贝养殖业产业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嵊泗贻贝”产品已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形成的贻贝产业链给嵊泗绿色经济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是嵊泗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产业之一。但纵观近几年贻贝产业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和出现的经济短板,制约了贻贝加工企业健康发展。

一、紫贻贝养殖处于灭绝状态,“机器换人”机械化设备形同虚设。随着近些年厚壳贻贝养殖效益的突显,养殖渔民纷纷从紫贻贝转养到厚壳贻贝品种上。在加上北方沿海地区引进的紫贻贝苗种质量逐年退化,紫贻贝养殖桁区的“缺氧”化等诸多因素,导致近三年来紫贻贝产量、规格、肥瘦度一年不如一年,几乎到了灭绝的边缘。2019年紫贻贝养殖面积寥寥无几,传统的贻贝干(贡干)机械化生产即将退出舞台。

二、厚壳贻贝长年无序销售,产销地价格倒挂。厚壳贻贝规格成熟、肉质肥满在每年秋季的9-11月份。而贻贝鲜销户为了占领外地市场,不管厚壳贻贝规格大小和肥瘦程度,常年将厚壳贻贝倾销到外地市场,使之厚壳贻贝得不到“修生养息”,达到标准规格和品质要求的厚壳贻贝青黄不接。养殖户既得不到最大化的经济收益,鲜销户又得不到营销的利润,甚至亏本销售,大量在外地市场投放的铺底资金难以回笼,产生了营销恶性循环。

三、贻贝加工企业“无米下锅”,“嵊泗贻贝”品牌难以保全。在紫贻贝干制品生产加工已经到了崩溃边缘境界的同时,厚壳贻贝冻煮(半壳)产品的生产加工也不容乐观。近几年,由于鲜活厚壳贻贝销售无的放矢,一年四季不间断地收割投放到外地鲜销或加工冻煮半壳贻贝,一是给“嵊泗贻贝”的品牌带来了负面影响,二是等厚壳贻贝加工季节来临时,品质好、规格大的厚壳贻贝大部分已经鲜销到外地市场,剩下的厚壳贻贝由于规格偏小、肉质瘦瘠,饱满度不足,出品率大幅度下降,迫使本地贻贝加工企业缩短生产工期,加工产量逐年减少,贻贝加工企业处于“饥饿”状态。且由于厚壳贻贝规格、品质大打折扣,又受外地贻贝加工企业的市场冲击,导致“嵊泗贻贝”价格不能攀升,名声逐渐降低。

解决目前企业困境,建议措施如下:

一、建立养殖业“1+1+1”模式,促进户、企、社运营规范化。引导贻贝养殖户、专业合作社及加工企业抱团合作,建立养殖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基地+养殖户的模式,通过定点收购、长期合作等互惠共赢方式建立上下协作关系,推进全县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二、嵊泗贻贝行业协会应该要唱主导作用,出台一个合理的厚壳贻贝收割时间和收购价格等规定。厚壳贻贝养殖周期为2-3年,壳体方可长到8-10公分以上,才符合冻煮半壳贻贝加工要求和市场鲜销需求。每年4-8月份是厚壳贻贝成长期,9-11月份才是其成熟肥满期。嵊泗贻贝行业协会应该充分发挥其自律、管理和服务的桥梁和纽带主导作用这一特性,在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像紫贻贝一样每年出台确定一个统一的收割时间和收购基准价格。

根据厚壳贻贝生长、成熟的时间和当年的气候状况,考虑到8-9月份是东部沿海台风频发期,为降低贻贝养殖户自然灾害风险,减少因遭受台风影响带来的经济损失,可以考虑从8月份起,先从达到一定品质、规格要求的外围厚壳贻贝养殖桁区开始收割,逐时向内推进,既不影响大部分厚壳贻贝的成熟生长,又可以给养殖户一个避免风险的保障。到跨年的2月底全面禁止收割,给厚壳贻贝有个半年时间的正常生长缓冲期,比较契合厚壳贻贝产销实际情况。贻贝养殖户(专业合作社)、鲜销户、加工企业应该通力配合,默契收割和禁收,养殖、销售、加工系列产业方可井然有序,这样就可以改变厚壳贻贝青黄不接的窘境,恢复“嵊泗贻贝”元气。

3加大企业治污力度。实施“黄、白、黑”三水分离制度。黄水在养殖户自行清洗的基础上,积极向上呼吁出台海水原始清洗的国家排放标准,进一解决当前困局。下一步重点是抓好白水处理,贻贝反冲洗白水由各企业均采取循环使用,每日生产结束后残留水经过处理交由耗油厂回收。政府需要积极引导和帮助耗油厂转型升级,以达到环保要求标准。

4、“嵊泗贻贝”应该从“量的扩张”调整到“质的提升”才是贻贝产业可持续稳健发展之路。

“嵊泗贻贝”作为“蓝色粮仓”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嵊泗贻贝”从初级加工到精深加工,贻贝产品从国内市场走向国外市场的系列发展过程来看,根据“嵊泗贻贝”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国内外沿海贻贝产地不可媲美的独特品质,嵊泗贻贝应该从质的提升上下功夫。使“嵊泗贻贝”产业更加与之一带一路的外贸出口食品质量要求以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无缝对接,走上一条稳步健康的产业发展之路。

 


主办单位: 县经信局
协办单位: 县海洋与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彭存华等10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嵊泗贻贝加工企业健康发展的议案》收悉,对你们提出的贻贝产业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和短板,我局深表认同。自收到议案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就议案答复如下:

一、建立养殖业“1+1+1”模式,促进户、企、社运营规范化。

关于你们提出的建立发展企业+基地+养殖户的互惠共赢模式,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也曾引导和探索过,企业也尝试过,但成效不大。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贻贝加工企业虽已与一些养殖户建立了长期供销关系,但尚未形成某种约束或保障,仅停留在口头协议,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大;同时由于在贻贝产业发展之初由于并未重视产业长期规划,属于边摸索边发展,至目前,贻贝产业已然成为东部乡镇的支柱产业,惠及人口约4000人,是当地渔民转产转业的主要途径之一;但在当前情况下要重新建立企业+基地+养殖户的合作模式亦显的更为困难。下一步,我们将提请将互利共赢合作模式的创建争取纳入政府年度课题研究项目,进行研究和探索,努力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二、对厚壳贻贝出台合理的收割时间和收割价格等规定。

紫贻贝的收割时间和收购指导价已实行多年,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既保障了原料质量和嵊泗贻贝的品牌影响力,也保障了养殖户和企业的双方利益,已经得到市场认可。但针对厚壳贻贝一直未实行相对固定的收割时间和收购指导价,除厚壳贻贝养殖量大、鲜销占多数外,贻贝鲜销户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也是因素之一。近几年来,厚壳贻贝全年鲜销已对当地贻贝品牌、企业生存造成了严重影响,实行和紫贻贝同模式的收割时间和收购指导价已时不我待。今年4月,县贻贝行业协会向全县贻贝加工企业、鲜销户、养殖户发出厚壳贻贝休养管理的通告:要求在嵊泗海域内的厚壳贻贝在415日至630日之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销售鲜活厚壳贻贝(除特殊情况外),确保贻贝产业长远发展;下步,针对收购基准价格,县贻贝行业将在综合分析、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

三、加大企业治污力度,实施黄、白、黑三水分离制度。

目前,贻贝原料清洗已经原则上规定不得在厂区进行,厂区范围内不出现黄水,由养殖户清洗后再进入厂区加工,从源头上杜绝了清洗黄水大量集中排放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同时针对黄水排放问题,县生态环境部门也正在积极和省环科院沟通,尝试开展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容量课题研究,争取从根源上解决当前困境。针对贻贝反清洗白水,各贻贝加工企业已经基本做到日产日清,交由蚝油厂提炼;针对贻贝加工企业要求其达到环保要求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进行整改或关停,去年一些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规模较小的企业如李丰水产,欣玛水产等已经关停,大部分企业已经通过环保整改要求。从目前枸杞蚝油厂的现状来看,尚未达到环保要求,诸多手续尚不齐全,下一步,县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指导企业与相关部门联系,补齐相关手续,同时加工企业治理,使其尽快符合环保要求。

四、贻贝产业要走从量的扩展质的提升可持续健康发展之路。

从目前我县贻贝产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养殖面积和养殖产量逐年提升,全县养殖面积超过2万亩、养殖产量超过10万吨;但多年来,贻贝产业的产值无法明显提升,主打加工产品仍停留在干贻贝、冻贻贝和半壳贻贝三种,均为初级加工产品,至今尚无一款精深加工贻贝产品。下一步,我局将指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产业研发和创新,指导企业从量的扩展转到质的提升,同时将县级科技专项资金和工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品研发项目,力争贻贝拳头产品能尽快出来。

当前,我局正在起草拟定《关于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的实施意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扶持政策,包括安排专项资金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水、电负担等。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625   

 

(联系人:冯武,联系电话:5089720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