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发展海钓业 助推嵊山绿色渔业基地建设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03-1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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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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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发展海钓业 助推嵊山绿色渔业基地建设的议案
案号: 39
议案领衔人: 周 海
附议人: 12名代表
案由: 关于扶持发展海钓业 助推嵊山绿色渔业基地建设的议案
内容摘要:

嵊山镇作为优质的海钓基地,一直吸引着大量海钓爱好者,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嵊山镇大力发展海钓产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管理手段有限。当前我镇还没有专用的海钓船固定码头。管理的专业性和针对性还不够强,局限于对海钓船只的船位监控,气象预警、提醒等,现场监管有待加强。

二、海钓船只更新建造困难重重。受相关政策制约,目前海钓船只无法更新建造。

三、钓场管理较为混乱。因嵊山周边海域的海钓资源丰富,其他市县区海钓船只纷纷进入嵊山周边海域从事海钓,抢占优质钓点,长此以往不但会挤压本地海钓行业的生存发展空间,而且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影响渔区和谐稳定。

针对以上发展瓶颈,我们提出下列建议:

一、给予资金扶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理能力。今年根据嵊山镇实际情况建造了一座浮码头作为海钓及休闲渔船的专用码头,建议在专用码头附近设立海钓及休闲渔船管理点,作为渔政渔监、公安、渔办的常驻管理地点,重点监管游客上下船,相关船只进出港,从而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钓客、游客安全。

二、突破政策制约,走出海钓船只更新建造困境。在目前海钓渔船申请建造政策无法突破的现实情况下。引导和支持海钓从业者以发展休闲渔船的方式更新和建造现代化、专业化的海钓渔船,从而进一步提高海钓服务水平,满足高端钓客的需求。

三、合理划分钓场,护航本地海钓业健康发展。根据地域及海钓传统合理划分钓场。同时依据《舟山市国家级海洋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海钓活动许可制规定,严格予以执行,切实保证当地海钓业的有序发展。


主办单位: 县海洋与渔业局
协办单位: 嵊山镇
类别标记: B
复函:

周海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发展海钓业 助推嵊山绿色渔业基地建设的议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嵊山镇海钓业发展的关心,嵊山镇海钓基地资源种类丰富,钓品品级较高,吸引着大量海钓爱好者,具有极高的国际知名度与影响力。近年来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嵊山镇海钓业取得十足发展。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海钓管理制度。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用于海钓中心基地、活动基地、临时停靠及紧急避险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海钓专用码头的建设。同时根据市海钓规划,出台符合我县情况的海钓管理办法。完成北斗定位系统在海钓船上的全覆盖,完善海钓专业队伍建设,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海钓客、海钓船安全。

2.突破现有的海钓政策仍存在一定难度。我局将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希望其能够出台相关海钓船新建政策。若上级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亦存在困难,我县将综合考虑县内海钓业的发展情况,出台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海钓船新建政策。

3、根据市海钓规划,为便于管理、避免各业态之间相互干扰,依据海钓资源类型特征、分布特点及作业传统现实情况,兼顾到渔民转产转业的现实需要,将嵊山海域划为我市北部钓区。同时我局将严格按照《舟山市国家级海洋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关于海钓活动的相关规定,严厉打击海钓活动中存在的非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我县本地海钓业的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9年6月25日

 

(联系人:孟祥磊,联系电话:0580-5081194)

 

反馈意见: 基本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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