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足实际 精准出击 规范推进渔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3-1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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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足实际 精准出击 规范推进渔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建议
案号: 71
议案领衔人: 杨玉斌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立足实际 精准出击 规范推进渔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建议
内容摘要:

乡风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石,是乡村振兴的软件基础,也是乡村振兴的难点。渔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关系着广大渔农村群众的幸福指数,其中“整治婚丧礼俗陋习,倡导厚养薄葬”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树立文明乡风的重要环节。移风易俗是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根深蒂固观念和习俗的变革,受公众传统观念和礼俗整治过程中执法难等众多因素制约。目前,我县为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最终成效并不凸显。为此,我们必须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监督管理,走出一条全社会共同配合的整治之路。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人情往来普遍存在。在“脸面”观念和攀比心理的支配下,部分家庭条件较好的人,将一些原本正常而又合理的人情交往变成了炫富的一种方式。坚持大肆操办,提高酒宴标准,提供高档烟酒。除了这些,还衍生出其他各种名目繁多的人情来往,如升学宴、同学会、生病慰问礼、接风宴、升迁宴等“人情宴”,并在全县范围内漫延开来,使原本表达亲情、友情的方式变味,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

(二)群众思想根深蒂固。我县老龄化现象严重,老一辈人传统思想观念已根深蒂固,他们宁可跟管理人员起争执,也不愿放弃陈规陋习。如临近清明、中元等祭奠已故亲人的节日在路边烧纸钱;不愿接受生态树葬、火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新模式,坚持土葬等。他们认为这是老祖宗传下的规矩,丢了就是不孝。正是因为这些,致使他们无法接受新思想,新观念的洗礼。但这其实源于人们对传统孝文化的误解。

(三)缺乏管理与群众自治。我县出台的移风易俗相关文件规定具体细致但仅仅是提倡群众去做,不具备法律强制执行力。此外,渔农村社区基层治理任务繁重,移风易俗是一项循序渐进、长期推进的工作,缺乏专门的协管组织,紧紧靠公职人员带头、社区干部监督管理是远远不够的。

二、对策建议

(一)强化问责,使制度体系“立”起来。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组织、文明办、公安、交通、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改革、维权、办案、监督、预防等各项工作,建立一套由工作方案、规范守则、自律章程等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组建移风易俗工作督查队,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区、乡村为主、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把全县公职人员、党员、社区村干部作为监督重点,要求这些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严格执行事前报告、事后备案。大力开展“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行动,倒逼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新风。针对违规操作,违反移风易俗的行为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坚持从严执纪,敢于较真碰硬,让群众作为监督者,对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违规人员进行问责。同时,对制止、查处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

(二)注重引导,使乡风民风“淳”起来。一是充分发挥渔农村文化礼堂的阵地作用。选派各类先进人物、模范代表等在全县文化礼堂内开展巡回宣讲,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说给大家听,通过一个人影响一小片人,通过一小片人带动一大群人,积极传播优秀文化。二是除利用传统的宣传方式以外,坚持创新宣传引导,如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时,将移风易俗内容融入进编排的歌舞、小品、舞台剧等,用生动的表现形式,让移风易俗观念潜移默化的深入人心,坚持不懈地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在群众中树立“节俭隆重”、“厚养薄葬”的良好风气;三是尝试组建移风易俗服务志愿队,设置“文明婚丧推进项目”等,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为婚丧嫁娶提供“一托到底”的帮助和指导,引导人们拒绝婚丧陋习,做文明婚丧的宣传者、劝导者、践行者、监督者,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促进人际关系回归纯洁,社会风气回归淳朴。

(三)倡导自治,使移风易俗“火”起来。要想更好的落实移风易俗,政府推动是一个方面,重点还要靠群众自治,这项工作突破了,其他方面工作就可以带起来。推动红白理事会全覆盖,规范红白事宜办理流程,以“宣传、引导、监督、服务”为基本职责,发挥理事会刹歪风、正民风的作用。用好用足村规民约“小宪法”,发挥其在推动移风易俗中的约束作用。召开村民大会,让群众对于新型婚丧嫁娶改如何办,如何整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表达自己对移风易俗的愿望和要求,逐渐让新的社会风俗由社会内生出来,引导群众除陋习、树新风。坚持定期召开会议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树立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新风俗。只有人人践新风、个个守新风,文明新风才能走进千家万户。

 


主办单位: 县文明办
类别标记: B
复函:

 

杨玉斌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立足实际 精准出击 规范推进渔农村移风易俗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议案中所涉及的问题和对策建议非常中肯,对我中心指导做好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具有良好的启迪和积极的指导意义。现将议案中涉及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相关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美丽县城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渔农村落地生根,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一、加强调查研究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相关工作部署,早在2017年初,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明确提出把“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树立乡风文明”作为今后几年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此,结合新一届文明村镇考评工作,针对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全县渔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了解掌握渔农村在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县区先进经验,组织相关人员专程到宁波市象山关头村、温州瑞安等地现场实地参观当地“移风易俗”工作成效学习交流工作经验。通过观摩考察,围绕当地在开展婚丧礼俗整改、环境卫生整治、家风家训传承、村规民约创树和乡风民风评议等工作方法,深入探讨和交流,详细了解当地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方面取得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

二、推动工作落实

    2018年3月,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乡村振兴工作会议,明确由我中心牵头开展乡风文明建设系列行动,重点抓好渔农村移风易俗,提高渔农村思想道德素养等工作,我中心也在此次会议上做了表态。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出台《嵊泗县全面推进“乡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身边陋习我来说”“明准则弃陋习”三项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各乡镇、各单位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夜学习、支部党课、微信群等各类形式重点围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简办”开展讨论20余次,编印《移风易俗学习读本》2000余册,分发至各乡镇、单位,在嵊泗发布及嵊泗传媒两大平台开展“我心中的十大陋习”评选活动,为全县推进“乡风文明”行动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提炼婚丧礼俗事宜“十倡导”、“十禁止”,制作移风易俗宣传册,宣传品进行入户宣传。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一期移风易俗专题访谈,扩大此项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二)推进相关制度建立。制定出台《关于“整治婚丧礼俗陋习,推进厚养薄葬新风”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嵊党政办发〔2018〕155号),《关于嵊泗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进厚养薄葬的若干规定(试行)》(嵊党政办发〔2018〕185号)等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移风易俗改革三年攻坚行动。

确定菜园镇东海社区、马关社区关岙村,洋山镇雄洋社区、城东社区,嵊山镇壁下社区,五龙乡黄沙社区,枸杞乡石浦股份经济合作社,黄龙乡南港社区,花鸟乡花鸟社区等9个婚丧礼俗整治试点村并开展调研,探索建立流程规约制、标准菜单制、金牌厨师制、礼堂准入制等管理机制。召开各大酒店洽谈会,推动酒店推出实惠婚宴套餐,5家酒店推出3000元以下婚宴餐标。

    (三)强化监督考核。联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一步明确婚丧礼俗整治工作“双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报告,事后备案。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事前事后依规填报有关事项,并向所在纪检组、组织部等单位报备。县委宣传部每季度通报“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倒逼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新风。

三、下步计划安排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制。调整全县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丧事简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属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召开全县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督促工作落实。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听取乡镇工作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此项工作列入县属有关单位、乡镇年底综合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调研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排出位次,树立典范。同时,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把开展此项工作纳入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考核指标,赋予较高分值,加大考核力度。

(三)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丧事简办的相关规定,对先进经验、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在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教育引导活动,要求这一群体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模范遵守丧事简办的有关纪律和要求。在工作开展中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参与修订村规民约,将丧事简办列入村规民约,通过公开栏、宣传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绿色殡葬”的新风尚。在乡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社会宣传和文艺宣传。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联合县新闻传媒中心,加大对丧事中大操大办、陈规陋习等活动的曝光,形成警示教育效应。督促乡镇加强对各村红白理事会的监督,全力推行移风易俗重大事务公示制度,在每个社区设立移风易俗重大事务公示栏,重点公示红白理事会组成人员、红白理事会章程、丧事办理情况等内容。发动群众对丧事办理中的陈规陋习进行评议,用民间舆论的力量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建立丧事“双报告”制度。丧主在亲人亡故后须当日向本社区申报并完备手续,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即做好规范丧事各项事宜的传达,着重强调禁止使用丧葬乐队、规范丧葬路线等规定。对丧葬中的扰民、阻碍交通、破坏环境卫生、噪声污染等行为,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感谢你们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19年 6月10

 

(联系人:庄珊珊,联系电话:5083445)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