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宠物和流浪动物管理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03-1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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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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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宠物和流浪动物管理的议案
案号: 52
议案领衔人: 陈燕波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强宠物和流浪动物管理的议案
内容摘要: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居民养宠物猫、狗的数量在迅速增加,宠物已经大量进入家庭之中,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如宠物扰民问题、疾病传染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宠物伤人问题等。与此同时,因各种原因被遗弃街头的流浪猫狗也随之增多,给城市管理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自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虽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对宠物和流浪动物的管理,可是因饲养宠物和流浪动物而带来的负面影响仍层出不穷,如文明城市建设、环境的影响,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等,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一、不文明饲养宠物引发各种社会问题

在城区大街小巷、菜市场、公园、广场等人群密集地方,有些遛狗人不给狗套链子,其中包括一些大型犬,任由其到处乱窜、到处排泄粪便,宠物的排泄物给城市的环境卫生带来负面影响,因宠物犬吠叫、伤人,使邻里关系恶化、衍生社会矛盾等等。

二、流浪动物戳中城市管理的“痛点”

因遗弃和任意繁殖造成流浪动物的数量在不断的增加,流浪狗满街乱跑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携带多种病菌、寄生虫、狂犬症等各种病毒,给居民的出行和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流浪动物居无定所,其粪便排泄物加大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难度,给城市环境卫生带来压力,影响市容市貌;等等社会问题给文明城市创建和蓝色美丽海岛建设带来不和谐的因素。

三、民间流浪动物救助举步维艰

目前嵊泗县慈缘流浪动物救助站是嵊泗唯一致力于流浪动物保护的民间公益组织,从2016年开展关爱流浪动物关爱保护以来,总共救助了500余只流浪动物,每年花费七十到八十万元的爱心救助资金,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个人慈善捐助,这种不稳定救助模式经常入不敷出,资金紧缺和饲养场地缺失是面临的首要问题。面对数量众多的流浪动物,流浪动物保护的工作人员已力不从心,缺人、缺物资、缺场地、缺钱等问题让嵊泗县慈缘流浪动物救助站陷入困境。

鉴于宠物和流浪动物给环境污染、公共安全和城市管理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尽一步完善管理流浪动物和宠物的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流浪动物和宠物的执法机制已是势在必行。建议:

一、加强饲养宠物的政策宣传。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饲养宠物的政策宣传,提高饲养宠物主人的认识,增加养犬人的自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文明养宠物、卫生养宠物、不扰乱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制定和完善对宠物和流浪动物的管理办法。

(一)相关部门及时出台《宠物饲养管理规定》,宠物饲养要实行登记制度、狂犬疫苗预防注射制度,社区(村)对辖区的养宠物狗的户数和宠物狗的数量进行逐一登记管理,社区(村)、物业开展“自觉拾粪”宣传以及提供拾粪袋,通过提供一些便民措施起到宣传及提醒作用,呼吁更多居民做文明宠物饲养者。

(三)居民委员会和小区物业管理,应担负起居民养犬的管理职责,组织小区居民制定小区养犬公约,实行居民自律式养犬管理,实行光明正大的合法饲养宠物,严禁遗弃宠物,最大限度的减小“黑犬”存在,从而减少其危害性,加大宠物的看护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饲养宠物者到社区(村)、小区物业进行登记注册,对宠物进行挂牌管理,同时进行免费强制防疫,宠物饲养实行关养、栓养,杜绝散养,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妨害他人;宠物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携带号牌,主人要及时清理宠物的排泄物,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增加环卫工人负担。

三、建立流浪动物民间救助和政府财政适当补助相结合的救助机制。流浪动物救助与保护可以减少流浪动物,能维护市容、减少疾病、减少人被交叉感染的几率,仅仅从这一意义上说,救助流浪动物,就是帮助人类自己。民间流浪动物救助站弥补了社会管理的不足,因此建议政府鼓励和支持发展民间流浪动物救助收容机构,以民间慈善集资和政府财政适当补助相结合成立流浪动物保护基金。利用现有嵊泗县慈缘流浪动物救助站,政府适当提供资金、场地支持,对流浪、遗弃的野犬野猫,统一收容安置,对现有流浪动物进行绝育、免疫。尊重生命、善待动物、保护动物,真正做到人和动物和谐共处,是社会进步的一个现象,也是文明城市创建标志之一。


主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陈燕波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宠物和流浪动物管理的议案》已收悉。我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经与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协同办理,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养犬出现需求多元化、阶层大众化、品种多样化,但由于养犬门槛较低,城乡犬只数量逐年增多,无序养犬随意弃犬现象随处可见,引发的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打造“美丽县城”,县相关职能部门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并举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规范养犬行为,提升县城品质和文明形象。

一、加强犬类管理立法。针对我市养犬管理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现状,2018年3月1日,《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携犬只出户时不牵领或者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截至目前我局已处理该类案件4起;同年,《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及有关职能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由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畜牧兽医、卫生健康、财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细化相关责任。我们坚信待《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在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社会各界的参与下,养犬行为将进一步规范,居民生活环境将进一步提升。

二、大力实施专项整治。根据市城管局《关于开展流浪犬集中整治“春风”行动的通知》,结合“美丽县城”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集中开展流浪狗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布了《关于开展流浪犬集中收捕的通告》,要求养犬人士文明养犬,科学定期注射疫苗,出户由成年人牵引,并及时清理户外排放的排泄物。4月,我局采取高频率巡查、高强度作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流浪犬拉网式收捕工作,集中对人民医院、东侧角弄堂、岛沁公园、望海广场、老街巷、电影院弄、文舞弄、高阜巷、横山园等重点点位、背街小巷及主要街面延伸开展收捕。整治期间,共搜捕流浪犬364只,处理未牵领犬只出行案件3起。通过集中整治,“狗患”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加强养犬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短信告知、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册、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了解犬患危害,支持流浪犬收捕整治工作,并在各项犬类整治行动中积极联系县委网信办、县新闻传媒中心加强犬只规范饲养、流浪犬抓捕、文明养犬习惯养成等相关事项舆情宣传,不断提升养犬管理正面效应,赢得工作主动权。4月13日,我局联合县文明办、团县委、县爱心小动物保护中心在嘉域生活中心举办“中国同日领养日暨嵊泗县第五届宠物领养日活动”,倡导养犬人士踊跃加入到文明养犬队伍中来,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文明县城建设中,为“共建文明嵊泗 打造美丽县城”作出贡献。活动现场我局执法队员发放宣传册100余份,并针对《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具体涉及文明养犬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

四、建立补助救助机制。目前我局收捕的流浪犬均送至高场湾慈缘动物救助站,随着救助站流浪犬数量增多,资金问题、人员问题、场地问题凸显。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局积极担当作为,主动成为慈缘动物救助站的行业主管部门,让其顺利注册为社会组织,同时大力向上争取资金,今年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慈缘动物救助站签订服务合同以扶持其健康发展。另外,在《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到: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流浪犬、无主犬等犬只伤人事故救助机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相信随着《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相应的救助机制将进一步完善,流浪犬管理将进一步规范。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621811)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