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完善渔农村社区建设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03-1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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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完善渔农村社区建设的议案
案号: 68
议案领衔人: 林志波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强和完善渔农村社区建设的议案
内容摘要:

渔农村基层政权是我国政权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建设的基石。渔农村社区管理的完善,是渔农村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重要任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政权的稳定。目前,全县渔农村社区的基本模式为一社区一村一股份经济合作社、一社区一村多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中一社区一村的村是单村或并村合并而成的,情况不一而同,社区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点问题:

一、社区行政化明显,服务群众还不够

    就目前社区工作内容看,社区工作人员承担的行政事务多,为村民服务的时间较少。一年到头,来自各方面的调研、检查、接待、汇报工作应接不暇,且社区承接的行政事务,都需要行政手段来完成,这让只有自治权而无行政权的社区工作人员陷入两难境地,一定程度上疏远了与基层群众的联系。

二、社区队伍建设落后,保障机制还不实

社区工作人员主要由选聘的村干部、社会招聘人员等组成,工作经费和工资福利有市、县、乡(镇)三级财政分担解决,人员身份除了个别是乡镇下派干部,其他人实质上均为“临时工”,目前年收入3--5万元,尽管比过去有所调整和增加,但总体来说收入偏低,没有一套与物价水平相互联动的增长机制,而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侧引发两大问题,(1)是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既难以吸引人才,也难以留在人才,不少大学生村干部把社区当做跳板,留下的大部分干部年龄偏大、思想理念较为陈旧,习惯用老一套的工作方法来开展新型社区的工作,缺乏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意识,文化水平偏低,只能动腿和嘴,不会动笔,无法胜任新时期渔农村社区工作。(2)是出现部分社区干部违法乱纪,为自己谋私利的现象。

三、社区村、经济合作社自治意识和主动性不强

社区本身没有任何的资金、土地、房产等集体资源资产,工作经费和部分项目资金来自各级财政补助。以并村方式建立的绝大多数社区,也仅仅是名义上有一个新的组织机构,实际上原村机构仍旧照常运行,各村的集体财务仍旧各自独立。以单村方式建立的社区,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在财务上形成形成社区管理政府财政出的钱,经济合作社负责集体经济的钱。当前很多群众认为村里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就应该由政府出钱,向上级“等靠要”意愿强烈,集体经济资金除用于日常本合作社社员的福利性社会事业开支外,基本处于冻结状态,经济发展活力明显不足。

四、社区群众参与意识不高

大部分渔农民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对社区的公共事务缺乏参与热情把社区的建设看做是政府的事,包括造房、修路、环境卫生整治等,都应由政府包办,自身侧没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而一旦社区建设涉及切身利益时,就会对政府提出诸多不合理的要求。

加强和完善渔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1、转化职能,方便民众,凸显服务。当前,要切实为渔农村社区减负,实现社区去行政化,把社区便民服务站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载体,服务站根据需要配备数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同时要培育和大力发展渔农村义工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全社会有专业技术特长者充当义工和志愿者,并建立起全社会力量服务渔农村的长效机制。

2、提高渔农村社区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社区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培训和培养,加强对渔农村干部队伍后备力量的发展,切实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提高优秀社区干部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的比例,在乡镇干部招考中,优先选拔社区干部等,对于不适合新时期社区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精减。

3、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目前,渔农村社区特别是并村的社区,其实各村还是按照原来的模式在运行,社区没有决策权,两委职能被化,形同虚设。从运行的模式来看,还是应当坚持“一社区一村一经济合作社”。


主办单位: 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 县民政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林志波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渔农村社区建设的议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着眼于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今年5月,我县根据市委部署正式启动渔农村社区村体制改革完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你们在议案中提到了渔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在社改工作的推进中予以了吸收和借鉴。

(一)明晰村级组织职能。改革现渔农社区村体制,打破一村一社区体系,去掉26社区村中间层级,理顺渔农村管理体制,增强村自治能力。一方面,撤销社区党组织及下辖各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撤销社区村民委员会,撤销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分别建立新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履行相应的领导、自治和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将原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承担的政府服务职能划转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优化村便民服务站(点)设置,归所在村管理。

(二)优化基层治理体系。通过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再次凸显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村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都由党组织主导决策的机制,明确凡上级投入到村的各类资金项目都应由新村党组织牵头落实,不断强化村党组织在基层事务中的主导权。二是打破合并村按原股份经济合作社(原村)划分党组织的传统做法,科学设置下属18个党支部,不断加强党在村级自治方面的话语权。三是谋划推行书记、主任、董事长一肩挑,大力倡导7合并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新村社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步及早研究各村一肩挑人选并做好培养。

(三)融合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一村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目标,对全县7合并村下辖的1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三资融合,实现到行政村层面一个层级经营决策、一套班子民主监督、一个法人主体对外、一个、基本账户结算、一个账套统一核算五个一目标。目前,7合并村在融合方式上均采用完全融合方式,力争做到并村并账;在进度上,已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方案上,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力争做到不留新矛盾

(四)强化村级队伍建设。一是实施基层红色领雁工程,4月底,举办全县社区村主职干部培训班,远赴河北西柏坡开展党性锤炼,同步引入支部书记大擂台主题竞赛,对主职干部学、答、讲水平进行全面考评。二是推行城乡社区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社改后渔农村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将参照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薪酬体系标准进行调整;组织开展社区村书记公开招聘乡镇所属事业人员工作,打破村干部晋升天花板。三是加强村级后备队伍建设,2月份,开展后备干部一村一策摸排工作,强调一职两备”“一肩挑等换届要求,指导各乡镇逐村建立村级后备力量名单,并加强日常挖掘、培养。

以上是我们在加强和完善渔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尚有不足之处,将在下一步中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加以完善改进。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2019624

 

(联系人:陈海燕,联系电话:5082182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