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黄龙乡基层执法力量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03-1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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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黄龙乡基层执法力量的议案
案号: 63
议案领衔人: 范军华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增加黄龙乡基层执法力量的议案
内容摘要: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逐步推进,黄龙乡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村容村貌得到长足改善,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与此同时,我乡在城市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也日趋增多。店铺占道经营,零时摊贩屡禁不止,交通违法行为普遍,油烟噪声污染严重等相关投诉、人民来信居高不下,这些问题首先安排的处置部门往往是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但由于执法体系的改革,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对基层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推进,县一级延伸到乡镇的部门撤并、撤销,或改为以服务为主的办事机构,人员配置不到位,严重影响执法实效性。例如黄龙乡交警大队黄龙中队目前只有交警1人,受执法力量限制,执法人员虽然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但还是力不从心,只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乡镇各地区巡逻,导致大部分乡、村道路处于断层、脱管状态。

二是执法主体被动。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执法部门不是 “积极主动地去执法”,而是“坐在单位等执法”、“有了举报才执法”、“出了问题就执法”。因此,极易出现执法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基层干部群众反响强烈。例如我乡未成立城管执法中队,对日常店铺占道经营,零时摊贩摆放等问题无法进行日常监管,往往是突击检查时服从管理,过后便故伎重演,执法效果极差。

三是执法主体多元。一项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交叉执法、综合执法时,各执法主体沟通联系不足,极易出现执法“真空地带”,损害执法主体和党委政府形象。例如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期间,需要对乡镇城市管理中的道乱占、摊乱设、车乱停、户外广告、违章建筑等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因各执法部门沟通不足,未及时开展联合执法,进而影响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工作成效。

针对上述情况,为推进我乡基层执法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根据日常执法需求,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执法中队、城管大队等相关部门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增加派驻人员,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提高日常执法成效。

二是建立完善法制宣教机制。各执法单位在开展日常执法的同时,应当拟定方案,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方式,深入渔农村社区组织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渔农村居民,震慑违法犯罪。

三是强化基层政府管理统筹。建议各执法单位的派驻干部纳入乡镇实行属地管理,通过完善奖惩制度及追责机制,落实属地考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统筹能力。逐步建立上级执法部门职能职责与乡镇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提高基层执法成效提供坚实保障。


主办单位: 县委编办
协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范军华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黄龙乡基层执法力量的议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赞同本建议分析的黄龙乡在城市管理和基层执法工作方面遇到的相关问题

你们在建议中分析的黄龙乡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遇到的占道经营、街容街貌、交通违章、噪声污染等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确是基层执法工作中呈现的突出问题和管理难点,我们已看到并且通过调整体制机制、加强管理来缓解这些问题。2014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时,将综合行政执法延伸到了各乡镇,并在各乡镇设立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镇执法中队,核定了一定的人员编制。2017年,综合执法平台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后,进一步推进了各部门执法力量的下沉。由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力量不足,虽设立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黄龙执法中队,但机构一直未正式挂牌运行,人员也未配备到位,目前暂由五龙执法中队兼顾黄龙的执法,受执法力量的限制,影响了基层执法实效。随着今年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实施,基层执法力量将会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相信部分突出问题将得以缓解。

二、关于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你们提出的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的相关建议,我们认为具有合理性,已经采纳并将组织实施。今年我们将开展执法领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主要是重点抓好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五大领域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五大领域执法队伍。加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力度,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同时也将创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强化县乡行政执法统筹指挥力度,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在乡镇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在中央和省、市有关执法队伍改革精神未明确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也将对黄龙执法中队做出调整。6月底前,黄龙执法中队将正式挂牌运行,先行采取与五龙执法中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执法管理模式,由五龙执法中队派遣在编执法队员和执法辅助人员每周轮流进驻黄龙坐班执法,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关于建立完善法制宣教机制的建议

目前,本着“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 各基层执法单位按照普法责任分工都在自觉承担普法工作责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多次下中队进行案卷讲解,指导中队队员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构建了相比以往更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系,各乡镇可以充分利用文化广场、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设施及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群众,逐步完善基层法治。

四、关于强化基层政府管理统筹的建议

2017年我县已出台了《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日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干部纳入乡镇属地化管理,对派驻乡镇机构干部的人员调整、职务任免、考核奖励、日常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强化了乡镇对部门派驻机构的统筹管理。今年乡镇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进一步转变了乡镇职能,理顺了权责关系,科学合理的界定了乡镇职责,让基层政府在统筹协调执法力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强派驻机构属地管理等方面有了更好的体制保障。随着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改革的深化推进,基层执法成效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也会得到有效改善。

届时,请你们多关注和评估改革的成效,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再次感谢你们对增强黄龙乡基层执法力量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