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3-1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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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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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案号: 37
议案领衔人: 褚 明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快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内容摘要:

嵊山岛位于全国海岸线的中心点,海岸线资源较为丰富,沙滩、礁石、海湾处处可见。但随着近几年旅游业的井喷式发展以及贻贝养殖业的壮大,也带来了一系列不容乐观的环境问题,对海岸线周边的海湾、沙滩、礁石带来了一定的伤害,我们认为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已经迫在眉睫。

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水产加工产业的废水排放问题。经过近两年的企业治污整顿,污水直排得到了极大改善,但距离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和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相关条例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排放的企业用水对排放口周边的生态环保还有一定影响。

二、养殖用泡沫浮筒问题。养殖贻贝需要使用大量的泡沫浮筒,大风天气过后,养殖海域及海湾周边漂浮了大量的被吹散的泡沫,这些泡沫作为白色垃圾不易分解,对岸线周边的鱼类、贝壳类生物的栖息、繁衍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

三、渔业生产的垃圾问题。我县渔业生产作业方式主要为近海作业,塑料、渔具等废弃物以及自身携带的生活用品等垃圾随意抛入大海的现场普遍存在,随着潮水涨落,大量的废弃物和垃圾被海浪打到了岸线、礁石、沙滩上,不仅影响了海岛整体美观更破坏了生态环境。

四、渔业方式问题。据了解,台州方向渔船的作业方式中有一种为刺网捕蟹,每次生产完后有大量破损且捆绑石头的网被沉入大海,这些沉入海底的网具对深海鱼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也极大影响在此海域进行其他渔业作业方式的船只。

因此我们建议:

一、对贻贝清洗加工工艺的进一步改进,引进先进的设备,通过酶解、生物等技术手段对加工废弃水进行循环再利用,将清洗加工后的废水的污染程度降到最低。

二、建议对贻贝养殖的泡沫浮筒材质进行统一更新,一方面考虑新的材质泡沫更加的牢靠坚固,减少外界风浪对养殖的影响,同时也更加的环保,政府部门可以予以适当的补助,支持养殖户更新泡沫。

三、可以探索实施海上废弃物回收奖励制度,渔船将海上作业产生的及生产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类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统一处理。

四、投入专项资金,雇佣人员对岸线、沙滩、礁石周边的废弃物、白色垃圾等进行及时清理,确保岸线周边的生态环境。


主办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 县海洋与渔业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褚明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我局办理此议案经研究,并与代表沟通,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建设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将“蓝色海湾整治”列为“海洋重大工程”之一,旨在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恢复和提升生态功能,整治修复海湾、滨海湿地等重要生态环境的受损区。我县作为舟山市下辖的2区2县之一,独特的区位条件、优越的自然资源等优势为嵊泗县乡村振兴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嵊泗作为长江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区和重要战略支撑点,乡村振兴优势巨大,亦是我国打造海洋强国一块强而有力的文明基石。

二、蓝色海湾整治乡村振兴基本工作

(一)养殖用泡沫浮筒方面:研发新型材质浮球试用。选择素质较好的养殖户,在枸杞岛南、北方向的养殖海域对山东、宁波等地方生产的五种新型材质浮球进行试用,从试验效果来看,山东生产的滚塑一体化浮球效果最好。正打算引进新型浮球生产企业落户我县,对企业给予补助,逐步替代现有浮球。

(二)渔业生产的垃圾回收方面:目前在菜园、黄龙、枸杞三个乡镇的部分试点渔船上安装了12只船用垃圾桶,对试点渔船上的使用情况进行意见收集汇总,以便于船用垃圾桶的后期改造推广,从源头减少污染的产生。

(三)岸线周边垃圾收集方面:深入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整治,专门投入140万资金用于海漂垃圾治理专项整治,与清道夫(舟山群岛新区)海洋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嵊泗县重点海域海漂垃圾清理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实施海漂垃圾整治市场化运作。

(四)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投入专用资金,加强陆源污染管控,开展海洋环境趋势性监测和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中国海监嵊泗县大队每月联合海洋环境监测站对保护区内船厂、污水处理厂等向海洋排放的水进行检测。向嵊泗县钓鱼协会购买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用于保护区内无人岛礁白色垃圾清理行动、岛礁资源保护及海岛珍稀物种放归行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及海洋法规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

(五)执法检查方面:完善日常巡查管护机制,县海洋与渔业局抽调执法人员常驻马鞍列岛分局开展执法检查,并安排渔政执法船常驻保护区开展每周不少于4天的海上巡查。保护区内四个乡镇的岛礁养护船也对各自管辖的海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同时,建立海域动态监控系统和雷达系统,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实现保护区重点区域的全覆盖。

三、未来工作计划

(一)积极做好项目规划,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现有项目库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方案,与乡镇做好方案可行性核实确认,针对海岛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整治修复,改善海岛生态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从而提升海湾生态功能、景观功能、文化功能。

(二)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加大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海洋环境监测,推进陆海统筹治理,加大海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整治力度,加强海洋生物养护,加快海洋保护区建设。加强和县海洋与渔业局协调合作,严格伏季休渔管理,加大减船转产力度,压减渔业捕捞产能,控制捕捞强度,大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大力发展贝藻类养殖等海洋碳汇渔业,科学规范利用海洋生物资源。

(三)加强海域使用管理,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水平。严格海域使用管控。加强和规范围填海活动,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所有围填海活动必须纳入围填海计划管理。在保障海洋经济发展用海需求的同时,积极消化围填海存量资源,不断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效益和管控能力。加强海岸线资源管理,规范岸线利用秩序。根据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和舟山市美丽黄金海岸线(带)修复建设规划等要求,有效调控岸线开发布局和规模强度,确保全县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建立自然岸线与生态岸线间的“占补平衡”制度,新形成的岸线应生态化。积极推进与围填区内产业和城镇建设相融合的亲水观光生态廊道建设,通过离岸带建设丰富陆海缓冲带及延展生态岸线。完善海岛保护与利用机制,优化无居民海岛资源配置。制定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评估规程,开展领海基点海岛保护情况调查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情况普查等专项调查,建立无居民海岛监视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将重要生态功能海岛纳入辖区内生态红线和生态补偿的范畴,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行为,加强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组织在具有典型生态系统或具有重要服务功能特色海岛实施“生态岛礁”工程。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加大对海洋环境管理力度。加强与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舟山分局协作,对嵊山镇清洗虾米、蟹壳以及水煮虾米咸水管理;加强与县海洋与渔业局协调管理,对泡沫船使用管理,与有关技术单位合作,提升对泡沫船的工艺提升,减少对海洋环境污染;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协调,对道路上养殖泡沫浮子管理,与浙江海洋大学等技术单位合作,改良泡沫浮子工艺,延长泡沫浮子使用时间。同时,将与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夏陆军,联系电话:0580-5593566)

 

反馈意见: 基本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