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19 09:3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关于完善乡镇幼儿园管理体制的建议 | |
案号: | 15 |
议案领衔人: | 金玉芳 |
案由: | 关于完善乡镇幼儿园管理体制的建议 |
内容摘要: |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渔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不断得到广大人民群众与教育工作者的重视,而我县乡镇幼儿园的管理模式、师资、经费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困难。几年来,县政府制订了《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地方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逐步优化了资源布局。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待遇进一步保障,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 目前,各乡镇对幼儿教育经费的投入存在一定压力,难以包揽幼儿教育经费。为此建议: 一、将政府主导和完善体制机制落到实处。强化政府责任,优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以“有利于幼儿园发展;有利于保护教师的切身利益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有利于社会和群众”为前提,幼儿教育经费由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来承担。把幼儿教育经费纳入县财政范畴,完善幼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二、根据乡镇实际,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本地政府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承担改善办园条件,制定幼教事业的发展规划,以及幼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责任,加强对幼儿教育的日常管理与过程管理,推进幼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
主办单位: | 县教育局 |
协办单位: |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菜园镇、洋山镇、五龙乡、黄龙乡、枸杞乡 |
类别标记: | B |
复函: | 金玉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乡镇幼儿园管理体制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办理,现将建议(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在议案中提到的“将政府主导和完善体制机制落到实处,尤其是将幼儿教育经费纳入县财政范畴,完善幼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我县将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的“学前教育实行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的管理体制”要求,结合本县实情,逐步过渡到“以县为主,乡镇参与”的管理体制,目前我局已会同财政局对《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正,在原有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基础上,按照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每年增加原标准的10%,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在教育专项经费中予以安全,其资金使用范围为全县所有学前教育机构,该办法拟于2019年实施,对保障我县学前教育经费,促进学前教育更好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地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问题,今后我县将进一步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尤其是要切实理顺“政府为主,乡镇参与”的管理体制,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学前教育管理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计划,2019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5名,招聘工作将在上半年完成。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教育局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陈淑君,联系电话:5089960)
|
反馈意见: | 非常满意 |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