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县医调委按照当事人自愿平等原则和公平公正要求,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技巧,因势利导,依法调解,2019年一季度,共受理、调处患者与辖区内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纠纷3件,超出往年全年的总量,其中涉及死亡纠纷1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有力疏导患方情绪。县医调委高度重视医疗纠纷的受理,一得知消息立即指派调解员到场了解情况,疏导和安抚患方的情绪,为做好调解工作打下好的基础。同时,告知患方理性合法的救济渠道,使家属放弃过激行为,依法依理解决纠纷。
二是适时调整调解策略。在调解一起新生儿意外死亡案时,因家属拒绝尸检而使调解陷入僵局,县医调委随即调整调解方案,向患者家属中较有威望、较为冷静的长辈入手,通过相对冷静和理性的第三方,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同时,运用“共情法”与患者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从而加快矛盾纠纷的化解。
三是联合多方协作配合。对于突发医闹事件,县医调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公安、乡镇人民政府、卫健局等共同对患者及亲属作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和疏导工作,稳定现场局面。对一起工伤事件因院方诊疗延误治疗的案件,积极联系患者所在单位和县人力社保局,调查事情原委、咨询适用政策,妥善调处医患纠纷。
四是坚持不懈终化纠纷。县医调委化解纠纷不分昼夜或周末,只要患者和医院需要,调解员就会出现在他们身边,与患者和医院分别沟通交流,告知以法、晓之以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组织双方对赔偿或补偿数额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多次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