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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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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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嵊泗县就业管理服务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负责拟订全县就业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拟订并落实促进就业培训政策,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
3.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和技能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职业供求信息采集和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的统计和发布。
4.制定并组织实施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事务代理等服务。
5.负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做好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就业信息监测、失业动态监测、就业相关数据调查和就业数据上传工作。
6.负责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指导并组织实施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相结合的创业工作模式;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
7.负责失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和稽核,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管理、失业保险基金的审核、拨付管理和结算。
8.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负责受理、审核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证申请工作。
9.指导督促乡镇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室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就业管理服务处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嵊泗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嵊泗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43.4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75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各项费用略有增加,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2.8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8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2.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3.2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0.59万元,占收入合计6.8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27万元,占71.51%;项目支出80.99万元,占28.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0.1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26万元,增长13.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04万元,增长23.5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与去年基本持平,用于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扶持支出的项目支出比去年有所提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67万元,占91.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45万元,占3.4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4.40万元,占5.2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7.33万元,支出决算为27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持平,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增多。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78.1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公积金费用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9.1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与预算比基本持平,略有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档案数字化建设的项目支出,属于财政追加拨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25万元、津贴补贴44.88万元、奖金60.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3万元、住房公积金14.40万元、生活补助2.14万元、医疗费补助0.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
公用经费2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0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0.13万元、邮电费1.58万元、差旅费2.10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劳务费3.23万元、工会经费0.72万元、福利费4.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9.92%,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处精简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占100.0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48万元,下降67.27%,主要原因是我处精简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2%。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处精简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累计3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接待36人次,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本处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86.78%。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嵊泗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运行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3.33万元,完成预算的88.88%。主要产出和效果:截至2018年年底,我处共支出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运行经费53.3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宽带费支出,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种创业活动支出,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大部分已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各类办公设备的价格有所变动,二是创业创新大赛相关活动支出费用由区间浮动,三是宽带费用价格也有所浮动,各种作用相加,致使未完全完成年初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市场调研,加强预算预估,全力完成年初项目预算。
3.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我处厉行节俭,大幅降低公务招待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处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公共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公共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