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之相关规定,经嵊泗县公安局确认,县政府研究决定,拟授予冯金龙同志见义勇为个人三等功,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冯金龙,男,1959年6月6日出生,汉族,家庭住址:浙江省嵊泗县嵊山镇岗墩弄30号。
2019年8月25日下午4时9分许,冯金龙路过泗洲塘隧道出口处时遇到有人呼救称有人被浪卷入海中。冯金龙立刻跑到码头边,发现有一个大人及小男孩在距离码头4-5米处的海中挣扎,情况十分危急。当时码头周边风大浪急,海浪冲击着礁石,卷起一层层雪白的浪花。冯金龙不顾自身安危,在没有任何救生设备的情况跳入海中展开救援,下海后冯金龙好几次被海浪拍到礁石边,后背、手臂被藤壶等尖锐物划出了一道道口子,但是他仍然顶着巨浪一点一点向落水人员接近,最终费尽力气抓住了小男孩后,将小男孩营救上岸。小男孩经送医救治,已无大碍。
二、公示时间
2019年9 月25日至10 月9日。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 王斌斌 联系电话:13857234600
联系人: 邵黎欧 联系电话:0580-5184118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