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90963010M/2019-26919 |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0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19-26919
政府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
2019-09-04
嵊政办发〔2019〕44号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19-09-04 09:0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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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嵊泗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
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任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函〔2019〕42号)、《浙江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19〕7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有序推进,安全稳定、优质高效”原则,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工程建设和ETC发展,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引导,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的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拉”结合,创新发展模式,优化服务手段,拓展ETC服务范围,大力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
(二)2019年底,全县ETC用户新增2500户以上,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等特种车辆,交通行业营运客车ETC安装率均达到100%,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私家车ETC安装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分解发行任务,明确责任主体。
全面落实发行任务。根据全县2019年5月底汽车保有量以及新增汽车情况,制定ETC用户发展计划,将发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乡镇、相关部门及国有企业,明确责任主体,迅速启动发行工作,6月底前将发行工作方案报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相关部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二)梳理发行渠道,落实发行任务。
1.依托合作银行,多渠道提供便捷安装服务。6月中旬前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相关信息和居民身份证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安装办理ETC。(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组织合作发行单位与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邮政服务网点、行政服务大厅、车管所、汽车维修厂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组织合作发行单位为集团用户提供上门发行服务。(县交通运输局、合作发行单位负责)开展互联网发行服务,7月底前实现ETC互联网发行,支持用户自行注册、自助安装。停止发行储值卡,根据客户需求,将既有储值卡转换为记账卡。(县交通运输局、合作发行单位负责)
2.利用政府资源,确保存量用户全部安装ETC。7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安装率要达到100%;10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私家车安装使用ETC,安装率达到100%(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11月底前,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完成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安装ETC,安装率达到100%;货运车辆现阶段采用非现金支付,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待货车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后,组织货运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和村镇,为社会车辆提供ETC安装服务。(各乡镇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3.发动基层力量,为社会车辆提供ETC发行安装服务。充分发动各乡镇、社区等力量,深入居民小区、村镇,向未安装ETC的车主进行推介,引导车主到就近的ETC服务网点安装ETC或预约服务。
(三)完善ETC服务,拓展ETC应用。
加快推进ETC在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旅游景区等停车场所应用,鼓励公共停车场对ETC车辆实行停车费予以九折优惠。实现与公安部门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发行办理ETC,确保准确规范。停办储值卡发行业务,引导或根据用户需求,将既有储值卡转为记账卡。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大型交通枢纽(含客运站、港口码头)停车场ETC服务全覆盖(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6月底前,制定下发我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并与公安局对接,按车
籍地汽车保有量,下达各乡镇发行任务。
(二)按照全省ETC推广宣传方案开展宣传。
(三)7月起停止储值卡发行,货车非现金支付卡发行绑定记账卡。
(四)7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安装ETC,安装率达到100%。
(五)10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私家车安装使用ETC,安装率达到100%。
(六)11月底前,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完成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安装ETC,安装率达到100%;货运车辆现阶段仍发行非现金支付卡,待货车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调整后发行安装ETC车载设备。
(七)6月起到年底,组织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和村镇,为社会车辆提供ETC安装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人民银行嵊泗县支行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见附件三),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同步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的工作指挥部,工作指挥部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责任。
(二)加强督促考核。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2019年对各乡镇、有关单位的目标任务考核,并定期通报在籍汽车ETC安装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完成单位车辆全部安装ETC的基础上,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私家车安装ETC情况的调查统计,广泛动员,确保任务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行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正确引导社会公众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公众合理关切,澄清不实消息,为有序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嵊泗县ETC车辆安装任务分配表
2.嵊泗县ETC合作发行单位联系方式
3.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嵊泗县ETC车辆安装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安装类型 | 车辆数量 | 时间节点 | 责任单位 |
1 | 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等特种车辆 | 238 | 7月底前 | 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 |
2 | 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安装ETC,安装率达到100% | 355 | 11月底前, |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交投公司负责 |
3 |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私家车 | 10月底前 | 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 | |
4 | 货运车辆现阶段采用非现金支付,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待货车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后,组织货运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 | 718 | 11月底前, | 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
5 | 外岛乡镇社会车辆 | 1403 | 12月底前 | 各乡镇、县公安局负责 |
6 | 嵊泗入籍县外社会车辆 | 171 | 12月底前 |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
附件2
嵊泗县ETC合作发行单位联系方式
合作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主任办公室 |
工商银行嵊泗支行 | 陆倩倩 | 680260 | 5082122 |
建设银行嵊泗支行 | 施 峰 | 633860 | 5082813 |
农业银行嵊泗支行 | 夏芳燕 | 665439 | 5082490 |
中国银行嵊泗支行 | 陈海增 | 636492 | 5592753 |
嵊泗农商银行 | 陈 东 | 651249 | 5084893 |
邮政储蓄银行嵊泗支行 | 陈 垦 | 5089193 | 5081922 5088585 |
附件3
嵊泗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决策部署,确保我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如期完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函〔2019〕42 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嵊泗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孙世华 副县长
副组长:许 存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伟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牟月军 县发改局副局长
朱龙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张志浩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 军 人行嵊泗支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