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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石柱村村庄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5 14:51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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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背景

1)政府全力打造美丽乡村,推进落实“两美”浙江建设

两美浙江建设核心任务是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坚持先进标准引领,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以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为基础,不断优化“诗画江南”宜居环境,将自然、人文、绿色、特色、舒适等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最终实现“天蓝、水清、山绿、地净”,建成“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的美丽浙江。

2)推进美丽海岛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海岛

“美丽海岛”建设是助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上花园城”打造的有效载体,嵊泗县围绕“一中两翼”总体空间结构,精心打造“离岛·微城·慢生活”品牌内涵的美丽海岛,“生态秀美、人居优美、生活和美、人文淳美”的价值体系基本形成。

3)创建美丽宜居试点,打造“十里风情小镇”特色村镇

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菜园镇在乡村环境已有改观的基础上,整合“十里风情小镇”特色资源文化,从居住、环境、经济等三方面着手,理顺产业带动的关系,探索适合海岛本土发展的新典范。

4)顺应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2、规划范围和期限

    石柱村位于嵊泗泗礁本岛中南部,处于泗礁本岛旅游环线南段,村庄南面临海,南与三个村相邻,五马线经过石柱村。本次村庄规划嵊泗县菜园镇石柱村域规划范围面积1.93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9-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2025—2035年。

3、规划定位

结合石柱村现有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打造农耕、娱乐、休闲、度假、文化创意、餐饮(慢食)、住宿、休憩、户外、海上运动、海洋文化、国防教育等“一站式社区”。

4、村域空间结构

规划村域形成“一心、一面、两轴、六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集休闲娱乐,文创旅游与一体的组团节点核心。

一面:结合丰富自然景观的沿海景观界面。

两轴:主要发展轴线和山海联系轴。主要发展轴线为以五马线为依托的村庄的未来发展的方向。山海联系轴为串联村庄山

城海关系的重要景观廊道。

六区:即海上生态农场区、海上精品民宿区、海岛高端旅游区、海洋文创教育区、天悦湾旅游度假区和山林保育区。

5、村庄规模

1)人口规模

    常住人口:近年来石柱村人口增长缓慢,根据预测,到2035年常住人口将达到1352人。

    旅游人口:随着海岛旅游热潮的持续升温,依据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0-2025)中关于泗礁景区的游人容量计算,日容量为0.8万人,年容量为437万人。考虑未来菜园镇作为旅游的重点,则规划按全区的60%游客居住于此,且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菜园镇70%游客集中居住于基湖和高场湾村,剩下的将流入石柱村。

    综合上述,预计至规划期末,石柱村的人口规模约2800人。

2)用地规模

    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划定“三区三线”来控制土地规模。本次规划提出“刚性+弹性”双标控制方法。

    刚性:根据相应法规规范,对地块进行容量控制和边界控制。

弹性:结合实际情况和村民意愿,对地块内部容量和建筑形式可采用负面清单和风貌引导的弹性控制。

    1)生态空间

    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湿地、河流、湖泊等。

    石柱村主要包括省级公益林、国家级公益林及临海沙滩,面积约为108公顷。

    2)城镇空间

    指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城镇建设空间和工矿建设空间,以及部分乡级政府驻地的开发建设空间。

    石柱村主要为军事用地和商服用地、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港口用地,面积约为47.56公顷。

    3)农业空间

    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体功能,承担农产品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国土空间,主要包括永久性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等农业生产用地以及村庄等农村生活用地。

    石柱村主要包括耕地、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及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约36.88公顷。

3)三线一附加划定

    1)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由生态环境部门划定,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证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石柱村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北部部分山体和南部临海沙滩,面积约为20.91公顷。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的不得占用、不得开发、需要永久性保护的耕地空间边界。

    石柱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位于中部及部分南部区域,面积约为24.38公顷。

    3)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包括城镇现状建成区、优化发展区,以及因城镇建设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石柱村城镇开发边界为商服用地、军事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区域基础设施用地等范围。

    4)村庄增长边界

    村庄增长边界主要位于青石线大岙村北部,面积约为0.92公顷。


村域总平面图

村域土地利用规划图

村域空间结构规划图

村域空间管制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