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司法局用“深调研”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真落实

发布时间:2020-10-28 10:14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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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根据今年县委重点调研课题安排,嵊泗县司法局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我县相关部门以及部分乡镇、村(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调研,于10月中旬形成调研报告,并在县委重点课题专题汇报会上进行了汇报。课题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深入阐述了目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并为破解难题提出了具体实在的思路举措,对今后做好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借鉴价值。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以此次课题研究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组织进驻县级矛调中心机制。分类推进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重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轮流进驻县矛调中心。对于不具备入驻条件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以设置工作室、联系点等方式在县级矛调中心开展工作。二是加快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和上级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乡镇、行业性专业性主管部门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完善各项配套跟进措施,进一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三是加大县域调解资源统筹整合力度。对发挥调解调解作用较少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行清理,将其吸收为县调委会下设的工作室或直接将该调委会撤销,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调解效能的作用。同时结合乡镇“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四是扩容升级调解员队伍。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安排公职律师进驻县矛调中心值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服务困难群众。选聘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干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专兼职调解员或特邀调解员,优化人员结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水平。五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建立人民调解业务经费和工作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并将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报酬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同时建立健全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差异化发放,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