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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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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90963010M/2020-28043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0-10-28

  • 文号:

    嵊政办发〔202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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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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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保留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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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政办发〔2020〕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嵊泗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根据《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浙江省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结合嵊泗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重大意义

嵊泗县位于浙江省最东部,舟山群岛最北部,陆域面积86km2,海域面积8738km2,是一个典型的海洋大县。2019年,全县水资源总量为0.6813亿m3,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965m3,远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值。同时作为一个海岛县,降水量年际、年内变化大,降水集中,岛屿众多,山低流短且分散,缺少建设蓄水设施的适宜库址,控制拦蓄能力不足,径流有效汇集利用少,当前地表水资源利用率仅为5.6%,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城市。

面对如此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进一步开发水源的难度越来越高,嵊泗县不仅要通过水源规模的扩大来满足快速增加的水资源需求,也要通过积极践行节水优先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将节约用水作为本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前提与基础,从源头推动节水减排,促进城市运行降损增效,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来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美丽海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城市发展原则,立足《浙江舟山群岛新县发展规划》目标愿景,把节约用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落实目标责任,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通过示范引领和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全县紧紧围绕“美丽海岛”建设,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把节水理念贯穿于美丽海岛建设的全过程,为嵊泗绿色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重点领域节水取得快速突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6%和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0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894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0.064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0%和33%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0.070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双控行动”。

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健全县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明确节水主体责任,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继续保持节水型社会标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节水“三同时”等制度,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住建局;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二)推进“六大工程”。

1.农业节水增效。

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继续保持灌区节水改造工作成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灌区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测算、农业用水核算等工作。加强农田灌溉设施运行、养护管理考核。到2022年,全县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保持在400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展节水畜牧业渔业。积极建设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加速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步伐,引导全县养殖户开展标准化养殖,重点开展贻贝新技术推广。到2020年底,完成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新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6家。(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进渔农村生活节水。积极实施渔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通过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和水务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不断提高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大力实施城市管网延伸,实现渔农村供水和城市供水“同源、同网、同质”,确保供水安全。到2022年,全县基本建成以“城市和岛域网为主、联村局域网为辅、单村单点网为补充”的渔农村供水网络体系,渔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工业节水减排。

聚力传统产业转型。深入推进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试点建设。积极创建省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打造海上牧场基地。强力推进深远海智能养殖项目和洋山“渔光互补”项目,早日实现运营投产。加快推动贻贝全产业链提质升级,启动贻贝综合场馆建设,完成厚壳贻贝种质资源场二期工程。持续发力“低散乱”行业整治,倒逼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低效企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经信局)

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加快推进全县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治理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废水污染防治过程中废水预处理能力。支持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到2022年,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废水预处理能力,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引入污泥源头减量的生化治理工艺技术,从源头减少污泥产生。(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3.城镇节水降损。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加强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管理,积极推广非常规水利用技术、设备与工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住建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降低原水输水损失率和制成水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严格漏损管控,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建立城乡清洁高效的供水管网。到2022年,新改建供水管网30公里以上,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级有关单位)

4.非常规水利用。

加强再生水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区块规划、项目建设、旧城改造等领域内充分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力量支持,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参与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到2022年,每年新建雨水收集系统10套,推广节水器具1000套。(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推广海水淡化技术。在原有海水淡化利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提升效率和水质,继续推广海水淡化产业;积极探索海水淡化水、本地水源、大陆引水协同调配模式及相应的水价政策、激励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形成有海岛特色可复制的海水利用模式。到2022年,本岛和小岛乡镇建成5处海水淡化厂,全县海水淡化产能规模达到2.15万立方米/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探索多维供水模式。针对我县淡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以海岛民宿为试点对象,研究科学合理的中水回用技术和节水新模式。以五龙乡会城岙村“左岸·屿”和“夕会城”两个民宿综合体作为试点,研究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中水回用技术方法,指导示范工程的建设,减少自来水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降低用水成本,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五龙乡人民政府)

5.节水标杆引领。

打造节水标杆。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打造一批节水标杆工程。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到2022年,再创建15个节水型公共机构,1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教育局和县级有关单位)

6.供水水源保障。

实施饮用水水源保障工程。优化取水格局,科学实施供水工程,通过泗礁本岛库库联网工程,完善杨家坑水库、长坑水库、长弄堂水库、基湖水库以及宫山水库之间的原水调配体系,进一步强化全县供水保障体系。2020年,完成嵊山镇壁下洞库蓄水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来水公司、嵊山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六项机制”。

1.全面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分步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财政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落实水资源税费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施水资源税费改革各项措施,发挥差别化税率对水资源节约调节作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参与单位: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3.健全节水奖励机制。落实节水政策措施,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对在节水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

4.拓展节水融资模式。鼓励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节水产品和设备制造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人行县支行;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5.落实水效标识制度。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大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指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6.强化用水制度管理。严格定额管理机制,执行国家节水标准和省级用水定额。加强取用水标准化管理,提高用水计量覆盖率,落实重点用水户用水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名录。按照数字化转型的要求,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大数据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全县节水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承担日常工作。县水利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级有关单位)各乡镇对本辖县节水工作负总责,加强工作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牵头单位:各乡镇)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大水资源费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六大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建立节水标杆建设、水平衡测试、节水载体创建奖励制度,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政府节水目标责任制,将单位GDP用水量等用水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及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统计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治水办、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住建局)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节约用水客观规律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形成合理用水、文明用水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