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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嵊泗县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抽查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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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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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嵊泗县级部门(单位)实施财政项目的绩效情况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对财政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自我评价工作,促使预算单位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帮助预算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达到促进预算单位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2020年10月,贵局委托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10个县级部门(单位)13个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我们通过对13个项目的基本情况、累计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立项依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执行效率情况、实施效果情况、自评工作质量情况等方面进行梳理,发现被抽查项目在实施绩效方面及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方面存在较多问题,需要引起贵局和相关预算单位的重视,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抽查汇总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体抽查结果

通过对13个自评项目的抽查,发现各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整体一般,各部门(单位)的自评工作质量普遍较差。项目实施绩效情况的抽查结论中,3个项目“较好”、4个项目“一般”、6个项目“差”;

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的抽查结论中,1个项目“较好”、5个项目“一般”、

7个项目“差”。具体抽查结论如下:

序号

部门单位

项目名称

自评分

抽查结论

项目实施绩效

自评工作开展

1

嵊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经费

92

2

中共嵊泗县委宣传部          

道德模范关爱基金    

79

3

中共嵊泗县委宣传部          

乡风文明工作经费   

68

4

就业管理中心

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运行经费    

93

较好

5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专项  

88

一般

一般

6

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阶段经费  

100

7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案件诉讼费     

90

一般

一般

8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

 90

一般

9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启动资金

94

一般

一般

10

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嵊泗县垃圾渗漏液及粪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99

较好

较好

11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课题研究经费

87

12

嵊泗县国家卫生县城管理办公室、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国卫复审、(健康嵊泗)建设专项经费

100

较好

13

嵊泗县投资促进中心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100

一般

一般


二、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因大部分项目单位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导致部门工作人员对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的学习及业务科室参与绩效管理的程度不够,项目绩效管理和自评工作还存在较多不足。本次抽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前期调研不够充分,预算执行率较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本次抽查的13个项目总共安排财政资金1,153.98万元,实际支出626.97万元,全部存在不同程度的财政资金结余,结余合计527.01万元,综合执行率为54.33%,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如:中共嵊泗县委宣传部“乡风文明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安排30.00万元,项目预算安排时未充分考虑具体执行人员工作任务情况,因2019年各块任务繁重等多种原因,“促进乡村环境文明”、“弘扬我们的节日,创演主题文化”两个子项未组织开展,实际支出4.60万元,执行率仅为15.33%;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安排300.00万元,项目预算安排时未充分考虑到农房历史问题处置、不动产登记资料齐全率较低及较多农房的实际权利人出门在外等原因,实际支出93.77万元,执行率仅为31.26%。

2.项目年度任务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

年度任务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在设置的科学合理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未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任务计划及细化、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在抽查的13个项目中,评价指标设置均不完善,均未对效益性指标加以细化、量化或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不匹配,如:嵊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各类健康管理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等,与项目内容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不匹配;另外,个别项目未设置子项目目标,如:嵊泗县国家卫生县城管理办公室、嵊泗县卫生健康局的“国卫复审、(健康嵊泗)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该项目总目标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健康嵊泗”,并未设子项目目标。

3.对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进度反馈不及时,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预算调整不及时。

抽查13个项目的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共有6个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低于50%。分别为:嵊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经费”项目、中共嵊泗县委宣传部“道德模范关爱基金”项目、中共嵊泗县委宣传部“乡风文明工作经费”项目、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案件诉讼费”项目、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项目、嵊泗县投资促进中心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在出现项目执行率低的情况下,项目单位对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进度反馈不及时,未及时进行预算调整,降低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项目设置不规范,将日常公用经费开支设定为项目支出。

如: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专项”,预算安排37.00万元,实际支出29.89万元,主要支出内容主要为邮电费12.44万元、办公费4.87万元等公用经费,且在该局《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及绩效目标批复表》中“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专项”也备注“录基本支出”。

5.个别项目实际支付内容与项目预算安排不一致。

如: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案件诉讼费”项目,预算安排35.00 万元,实际支出13.48万元,项目列支2019年1月-12月的律师顾问费3.00万元,而项目的年初预算安排并无律师顾问费。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未定制评价方案。

实地抽查13个项目涉及的10个单位(部门),均未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也未制定项目评价方案。

2.绩效评价工作组织不够到位,业务部室工作人员参与自评工作的程度不足。

1)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了解程度不够;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安排不够完善,在评价组的建立、评价方案的设计方面不够到位,评价实施不够深入。

2)业务部室工作人员较少参与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工作主要由对业务情况掌握不全面的财务人员完成,评价过程中也未对评价打分依据进行取证留档,对评价沟通与反馈资料也未形成记录备查。

3.项目自评指标设置不完善。

13个项目的自评指标设置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根据项目特点设置个性化效益指标,评价指标完整性欠缺;(2)未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权重按三级指标进行细化,且大部分项目产出性和效益性个性指标数量均少于3项;(3)部分项目申报表的指标体系和自评表的指标不一致,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与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联系度不高;(4)自评时各指标评分均无明确评分标准说明。

4.自评结论不够客观,自评指标打分欠缺相关证据。

部分项目自评结论不够客观,如:嵊泗县投资促进中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安排120.00万元 实际支出51.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2.55%,预算执行率不足50%,项目自评为100分;自评指标打分欠缺相关证据,又如,13个项目中有6个项目的社会满意度指标均自评为满分,但实际并未对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

5.项目自评表填写不够完整和规范。

1)项目自评表填写不够完整,如:中共嵊泗县委宣传部“ 道德模范关爱基金”项目预算安排35.00万元、实际支出11.19万元,“乡风文明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安排30.00万元、实际支出4.60万元,自评无建议;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阶段经费”项目预算安排32.00万元、实际支出19.80万元,自评既无原因分析也无建议。

2)自评资金数据填写有误,13个项目均存在“项目实际支出明细情况”将单位“万元”的数据按“元”填报的情况。

6.自评提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流于形式。

抽查发现,项目绩效自评表中提到问题及原因分析存在较强的主观性,提出的问题不够深入,如:嵊泗县国家卫生县城管理办公室、嵊泗县卫生健康“国卫复审、(健康嵊泗)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自评提到“因此项工作是持续性的,合同的签订中有很多资金的支付是在第二年才能使用,故导致当年度使用率不高”,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是年初预算安排人员、临时工办公经费12.00万元实际未支出及双拥公园健康文化、宣传栏10.00万元实际未执行形成。项目绩效自评表中建议与问题对应程度不高且过于笼统,不利于今后政策或项目的改进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对改进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的建议

1. 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调研,预算单位应科学合理设置项目年度任务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逐步提高预算测算准确性,并严格执行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进度反馈,对于与预算差异较大的项目,预算单位应及时调整预算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率。

2.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法规定设定项目,严格区分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与项目支出经费界限,更加合理设置项目经费预算。

3.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绩效监管,对于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或单位,可提前收回预算指标,减少财政预算指标的沉淀时间,从而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对改进绩效自评工作的建议

1.预算单位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并在开展评价前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2.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和运用,加强自评工作规范性;客观真实地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发现并挖掘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提高自评工作质量。

3.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对于项目预算安排、执行及自评过程的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充分、适当的依据。


附件:1-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经费12-7.xls2.抽评表-道德模范关爱基金.xls3.抽评表-乡风文明工作经费.xls4-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运行经费12-7.xls5-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专项12-7.xls6.抽评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阶段经费.xls7.抽评表-行政处罚案件诉讼费.xls8.抽评表-全县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 .xls9.抽评表-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启动资金.xls10.抽评表垃圾渗漏液及粪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xls11抽评表-课题研究经费.xls12.抽评表-国卫复审建设专项经费(健康嵊泗).xls13-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2-7.xls附件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