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洋山镇大洋自来水厂要求下调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到户价的申请后,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定价程序的规定,经成本监审和征求所在地政府意见,拟对洋山镇大洋自来水厂供水到户价格进行以下调整:
一、简化水价分类,由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工业用水和商业服务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4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
二、居民生活用水供水到户价维持不变,非居民生活用水供水到户价由原先的非经营性8.00元/吨、工业10.00元/吨、商业服务业12.00元/吨统一调整为8.0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到户价由15.00元/吨调整为12.00元/吨;随水价代征的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由0.50元/吨调整为0.85元/吨,非居民、特种行业用水由0.5元/吨调整为1.20元/吨。
如对上述拟核定供水到户价格有异议或意见,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电话或电邮反馈我局价格科,电话:5081519,邮箱:sswjjgk@163.com。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