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3 08:49
信息来源: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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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来,我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城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深化创新政务公开透明度,为我县城管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政务环境,现将今年来我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主要成绩和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信息公开奠定基础。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队在原来的工作机构上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城管大队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有三项工作,一是及时向县政府上报公开信息,二是受理来信来访等要求公开的信息公开,三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有组织领导,有各科室参与,构建了信息上报网络,建立了信息公开机制,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有步骤地开展了信息公开。
1、编制指南,方便查阅。我队完善了《嵊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嵊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一一载明,在政务网上公布,并接受群众来人、来电、来访的查阅。
2、上报信息,接受公开。到2011年底,我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个方面的内容,公开形式分两种,一是上报到县政府信息中心,在政务网上公开;二是在单位政务公开栏中设置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供公众现场查阅。
(三)加强宣传报道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宣传报道作为宣传政策法规的一种形式,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方式。我队今年来,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利用联合整治、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等形式,向群众、经营户、装修户、建房户等业主宣传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引导业主、群众主动办理占道、建房、装修、广告设置等行为的申请审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通过加强宣传报道,也进一步让公众了解我县的城管发展事业,增强了我县城管工作的透明度,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较有成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更新信息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深入,公开力度不大;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涉及单位一些信息不愿意公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克服困难,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
一年来,我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期望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明年,我队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结合我县“美丽海岛”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城管工作特点,创新工作,克服不足,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县城管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附件
2011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嵊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 |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 6条 |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 150件 |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 |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 |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 |
《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
行政诉讼件数 | 0次 |
行政复议(次) | 1次 |
公共查阅点查阅量(人次) | 250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