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3 08:56
信息来源: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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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18年嵊泗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 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积极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同时,要求各科室、中队(分局)、下属事业单位也确定相应的信息负责人,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以网站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三)全面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要求,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同时持续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对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在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我局在嵊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183条。同时,按照机构职能变化与人事变更情况,及时更新了机构概况、组织机构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一是网站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让市民群众能够方便迅捷地查询相关信息。二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以网站为基础,充分发挥“双微”平台的宣传优势,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累计处理网民反映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问题十余件,实时播报发布相关工作动态、新人新事、防灾信息、便民服务信息、政策法规信息等92条,促进了市民对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完善回应机制,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回应质疑,澄清事实,引导预期。建立健全重要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布后,对可能引发的政务舆情和社会关切加强分析研判,按程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新媒体互动功能,有序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作。2018年,我局通过新媒体渠道共收到社会公众各类咨询20余件,全部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坚持“及时回复,内容切实”为目标,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各方合法权益。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无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需要不断改进完善的地方。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丰富,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新媒体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强化细化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重点公开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双随机检查结果信息公开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热点,切实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各项工作公开。三是加大新媒体工作力度,依托新媒体继续丰富公开形式,增加信息发布频次,注重互动交流,提高信息传播效果。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嵊泗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