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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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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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嵊泗县财政局立足财政工作职能,切实做好直达资金具体落实工作,确保直达资金第一时间精准下达,直接惠企利民,确保直达资金发挥纾困民生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
把落实“两直”政策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第一时间制定嵊泗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机制(嵊财预〔2020〕27号),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长任专班成员的直达资金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专班成员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通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相关科室工作责任,形成合力,推进直达资金工作实施。同时,从各业务科室抽调业务骨干,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拟定工作方案,学习培训直达资金监控平台操作,并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加大统筹力度,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惠企利民,建立资金池,形成资金叠加放大效应。
二、全面部署,强化事前管理
(一)做好向上汇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做好“两直”资金汇报。在7月23日县人大调研会上将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和省级惠企利民资金使用范围、下达情况、初步分配方案等向县人大进行汇报,并择时向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调整报告。
(二)做好资金分配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做好资金分配使用,合理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加强研判,科学合理的做好两直资金的分配下达工作。2020年嵊泗县共收到直达资金41101.6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共计17387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5194万元,抗疫相关支出5649万元及省级预留机动资金654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用于公共卫生、涉及解决民生突出问题的相关基础设施项目;抗疫相关支出主要用于医疗系统物资设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国有企业政策性减免补助三个方面;抗疫特别国债省级预留机动资金6544万,主要用于环卫所垃圾外运车购置、医共体疫情补助经费、基层医疗机构疫情补助经费等。至2020年12月底,我县两直资金已分配下达41068.59万元,资金落地率为99.9%,尚有33.01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二批补助结算资金未分配下达,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于12月底才收到,已来不及分配下达,只能于2021年1月分配下达。
(三)做好系统布置工作。启动直达资金财政平台,将直达资金纳入全流程监管系统。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小微通系统间的对接,并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升级,新增“两直”资金发放功能模块,简化资金转拨过程,确保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三、压实落细,及时拨付资金
相关业务科室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各自分管职责,制定对口资金分配方案,对各自分管块资金申请做好审批,做好指标录入及资金分配下达工作,及时掌握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度,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直达资金的具体落实工作。预算局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的标识、录入和调整工作,具体联系做好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直达资金录入及资金分配下达工作;行政事业科做好社保、医疗等直达资金录入及资金分配下达工作;执行局负责直达资金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支付,并做好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预算、行事等科室以及单位及时联系。每日做好日常清算、核算对账、实时动态监控等各项工作,做好直达资金的审核和支付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和安全。
四、事后监管,确保落地见效
(一)做好全过程监管。按照财政部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的要求,研究落实“两直”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直达流程。建立全覆盖、全链条、动态化的资金监控系统,将监管严格落实到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做好后续跟踪核实工作,确保监控系统导入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及实际业务的一致性。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落到社保、低保、失业、养老和特困人员身上,真正做到账实相符。
(二)做好信息公开。将涉及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分配方案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嵊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的通知》(嵊财预[2020]26号)、《嵊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抗疫相关支出)支出预算的通知》(嵊财预[2020]29号)以及《嵊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新增地方赤字部分)资金的通知》(嵊财预[2020]34号),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积极主动了解群众、市场主体对于直达资金的关注情况和资金拨付后的反响,妥善应对产生的舆情。